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精讲班第8讲讲义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是以建设项目的计划工期、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批准概算等为项目管理的控制目标,以合同为管理依据,建设项目业主及其委托的咨询工程师,通过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监督和协调等工作,促使项目管理的各部门、各环节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在实现项目预定目标的前提下达到最优的结果,使项目验收合格并发挥预定功能。
3.2.1(掌握)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
 (1)按照建设项目的管理要求和特点,确立合同体系。包括确定合同方式,选定合同类型,选择合同条件,准备合同草本。
 (2)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组织合同谈判和订立合同。
 (3)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管理程序。
 (4)全过程跟踪合同执行情况,按照动态管理原理,对项目实施全面的监督、控制和调整,尽力实现合同规定的各项目标。
 (5)控制和处理合同变更,尽量减少对建设项目质量、计划工期和投资的影响。
 (6)分析和处理索赔,及时解决合同争议,减少对项目建设的影响。
(7)建立协调和沟通制度,促进各方相互支持和积极合作,积极应对项目进展中遇到的问题。
 (8)建立合同档案,加强合同信息管理,做好各类合同信息的记录、搜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9)注意对合同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解决,并根据需要开展法律及技术咨询。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措施
  (1)组建高素质、分层次的合同管理团队:机构设置、人员安排、设备配置
    1)要确立建设项目业主在项目管理中的主导地位,在建设项目业主管理机构中建立面  向工程的最高决策机构,直接对工程负责,并负责及时就工程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2)应给予工程监理应有的授权
    3)聘请在管理、合同问题处理和法律方面有经验的专家,组成合同管理咨询机构,为建设项目业主和工程监理随时提供咨询意见;
    4)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建立争议调解机构及时就合同争议问题进行调解;
    5)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组织管理和协调沟通能力、观察分析和总结提高能力、判断决策和应急反应能力,以及技术业务能力,要有诚信热情、严谨执著、勤思机敏、好学上进的基本素质和严于自律的精神。
    (2)制订严密和明晰的合同管理程序
    1)单项工程开工申请和批复程序;
    2)进场设备、材料检验程序;
    3)工程计量、签认程序;
    4)工程款支付的审查程序(包括业主和工程监理方面);
    5)图纸审查和批准程序;
    6)工程变更申请和批准程序,包括设计发布通知、业主的批准、工程监理的指令、承包商提出改变单价申请、变更单价的确定等;
7)合同调价程序,包括劳务、材料和运输等方面费用的调整等;
8)索赔处理和争议调解的程序。
    (3)实行全员合同管理
1)要组织合同培训,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
2)确定合同管理任务、目标和责任,并将其细化和分解,将具体的合同管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身上。
    (4)建立信息管理系统
    (5)建立合同各方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制度。定期地举行专题会议是一种很好的方式,如:
l     现场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现场人员每天的碰头会、周进度会议、月进度会议;
l     关于变更和索赔处理的专题例会;
l     建设项目业主、工程设计和工程监理之间的会议
l     以及建设项目业主、工程监理和各承包商之间的会议等等。
 
建设项目招标阶段的合同管理主要任务和注意事项
招投标阶段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确定严格而又周密的合同条款,并通过双方当事人的平等谈判,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双方签订一份内容完备、逻辑周密、含义清晰,同时又保证责、权、利关系平衡的合同,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少合同执行中的漏洞、不确定性和争端,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但合同一经签订,只要合法有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就受到法律保护。在合同执行期间,除非双方同意,一般情况下合同是不能随意改变和调整的。如果合同存在缺陷或问题,将给合同的执行带来很大的难度。
    (1)招标阶段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
    1)合理分标,明确合同标的。
    2)组织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是招标过程中最重要的文件,也是合同的重要附件。
    3)依法组织招标。重点掌握资格审查、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及定标原则等情况。
4)组织合同谈判、签订合同
    (2)招标阶段合同管理需要注意的事项
1)要邀请监理工程师等主要人员参与评标的全过程,为后续的合同管理奠定基础。
2)选择承包商的标准是评标价最低,而非投标价最低。
3)最重要的是选择一个合格的承包商,标价并非第一位的考虑。   
4)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要完整,时间要充分。
    5)应特别审查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提出的替代方案。既要考虑技术可行性、工程安全性,又要分析其在商务方面的影响。
6)应争取承包商提供其主要施工项目的单价分解和构成。
7)要妥善保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谈判期间的资料
 
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合通关理主要任务
    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本质上是合同履行管理,是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监督和管理。
    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是始终围绕质量、工期和造价三项目标开展工作,其主要任务是针对合同中所确定的上述三项控制目标,通过合同手段进行监督、管理、控制,保证项目按计划实施、并实现预期功能。合同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依据和核心,也是实现三项目标的关键  手段和根本保障。   
    (1)实施阶段合同管理的三大控制目标
1)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质量控制目标是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n         严格执行工程标准
n         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返工管理
n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和施工工程中间验收
n         设备安装工程的试车调试
n         项目竣工验收。  
 2)进度控制。。进度控制的重点是
n         进度计划管理,
n         开工和开工延期管理
n         工期延误管理,
n         以及对影响进度的主要因素的辨别、确认和控制等。进度控制的最终目标是确保项目进度目标的实现。
按照责任区分,还可分为承包商的因素和非承包商因素两类。
n         由于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的延长,可称为工程延误,承包商应负责挽回延误或承担误期损害赔偿费。
n         由于承包商以外的原因造成的施工期的延长,称为工程延期,如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所延长的时间则追加到原合同工期上。工程延期对合同各方的影响很大,它是进度控制的关键。可能导致工程延期的主要原因包括:设计和工程变更、场地移交延误、图纸供应延迟、不利的外界障碍或条件、恶劣的气候条件及外界的干扰和阻碍等。这些因素是进度控制中所要关注的重点内容。
    3)造价控制。造价控制的核心是对合同价款进行有效管理。造价控制的重点环节是对工程量的签认和施工合同价款的审核和支付,合同费用调整的确定,变更和索赔的控制和管理,以及对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等。具体措施是:
    ①建立和实行严格的工程计量和签证确认程序,保证按合同对已完合格工程量进行准确计量。
    ②建立集中、分级的支付审查体系,保证正常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准确和及时。
    ③控制变更数量,对设计变更方案进行成本和费用估算。作好完整记录,根据合同规定和变更实施的记录,合理确定变更单价和费用。
    ④确定费用调整的方式,按合同有关规定合理计算合同价款的调整。   
    ⑤注意分析和研究法规的变化对合同费用的影响,确定因法规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的增减。
    ⑥及时处理和解决索赔,根据事实和合同合理核定和支付有关费用。对于承包商违反合同要求、并导致了业主费用的增加,及时向承包商提出反索赔。
    ⑦充分发挥支付作为制约手段的作用,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等合同目标的实现。
    (2)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1)建立和健全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制定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形成有序的合同管理体系,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
    2)做好监督工作。监督承包商、供应商按合同施工和供货,达到合同约定的各项目标和要求。
    3)做好协调工作。协调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施工承包商、设备和材料供应商等有关各方之间的关系;协调各标段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顺利实施。
    4)跟踪合同实施情况。及时收集合同实施的信息,进行分析,找出偏差,做出判断,并采取有效措施。
    5)建立合同变更管理程序。分析和处理合同变更,有效控制合同变更的数量;对照预算进行控制,对各种合同条件和技术要求引起的争议进行商务处理。
    6)审核支付申请。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合同价款支付工作。
    (3)合同管理目标和任务的调整
    1)合同实施受到外界干扰,常常偏离目标,要不断地进行调整。
    2)合同目标本身不断地变化,所以,项目建设和合同的管理也只能是动态的,合同管理目标和任务应跟随变化了的情况和目标及时调整。
 
建设项目合同索赔管理
 (1)索赔的概念及其存在的原因
1)合同索赔的含义。在法律和合同体系中,索赔是当事人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和惯例,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要求,以获得属于自己的东西、或补偿自己的损失的一种合同行为。
2)建设项目索赔发生的原因:
u       不可预见的风险
u       外部环境的动态变化
u       承包方双方利益冲突
u       激烈的市场竞争
  (2)建设项目索赔的特点及其分类
    1)建设项目索赔的特点。
①索赔的普遍性。
②索赔权利的平等性。
③索赔强调合同依据和事实证据。索赔的成立要具备两方面的条件:
u       首先是索赔事件对当事人确实已造成经济或权利上的损失或损害;
u       第二,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原因,不属于受害人的责任、并按合同的约定应由合同的另一方承担。
此外,对于索赔的提出,往往还有时限的要求。
④索赔处理的复杂性。
⑤索赔管理是涉及多种专业的综合性学科。
 
    2)建设项目索赔的分类,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可归纳如下:
①按索赔的目的,工期索赔、费用索赔。
②按索赔的当事人
u       承包商向建设项目业主提出的索赔、向分包商的索赔、向保险公司提出的索赔;
u       建设项目业主对承包商的索赔;
u       分包商对承包商的索赔等。 
    ③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合同明确规定的索赔、合同隐含的索赔
    ④按索赔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类:    ,
    ◆工程施工内容变化:如工程范围变化、工程量增减、质量标准改变、位置或高程改变、额外工作等。   
    ◆现场条件的变化:影响较大的如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的变化或外界障碍。   
    ◆工程进度和计划改变:如各类延误、施工顺序改变、计划调整、加速施工、暂停施工和赶工等。
u       合同价格的变化:主要涉及材料、人工和运输等价格变化所引起的对合同价格的调  整,以及对价款支付数额和时间方面的不同理解。
    ◆后继法规变化:即在合同确定之后,法律、法规的变化引起的承包人费用的改变。
    ◆有关合同文件的原因:如合同文件的错误、合同条款的含糊不清和对合同文件的不同理解等引起的索赔。
u       由建设项目业主风险、特殊风险导致的索赔。
u       与协调有关的索赔:如各承包商之间的相互干扰,以及承包商和分包商、材料供应商之间的索赔等。   
    ◆保险方面的索赔:包括保险办理手续、保险投保范围和理赔等引起的索赔。   
⑤建设项目业主的反索赔。
 
(3)建设项目索赔的提出及处理
在建设项目合同条款中对提出索赔及索赔处理都有比较明确的程序。
1)索赔的提出。
u       承包人的索赔要求主要包括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
u       对于工期索赔,承包人可以就单个延误事件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也可以就整个工程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拖延向业主提出索赔,即所谓的“总工期法”。
u       在费用索赔上,承包人的索赔款一般有三大项组成,即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费),间接费(主要包括现场管理费和总部管理费)和利润。承包人的索赔方法主要包括实际费用法、总费用法和修正的总费用法。
2)索赔的处理。
①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分析。
②澄清事实。就索赔的主要事实,要求承包人进行澄清;
③监理工程师的初步分析。监理在索赔依据、事实和评估等各方面做出分析和判断;
④协商处理。
⑤监理工程师决定。
(4)建设项目索赔处理的原则:积极、公正、合理和快速
(5)监理工程师对索赔处理的基本方法
1)有效性分析。合同解释、合同条款的优先顺序和适用法律等
2)原因和结果,即所谓“事实”分析
3)划分责任。
4)索赔计算的核定。

3.2.6(掌握)建设项目合同争议解决

 (2)处理合同争议的主要方式: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1)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也称友好解决
u       毋须经过仲裁或司法程序,
u       省去仲裁和诉讼的麻烦与费用
u       气氛比较友好,而且双方协商的灵活性较大。
u       更重要的是协商解决给双方留下很大的余地。
2)调解解决。第三者调停,可在交付仲裁和诉讼前进行,也可在仲裁和诉讼过程中进行。
u       FIDIC引入了争议裁决委员会(DAB),强化了争议调解的作用
u       争议评审团(DRB)作为比较成熟的一种调解方式
3)仲裁解决。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
国内的
u       仲裁机构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
u       以及根据《技术合同仲裁机构管理暂行规定》成立的各类技术合同仲裁机构;
u       涉外的仲裁机构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事仲裁委员会。
国际贸易仲裁机构
u       临时仲裁机构
u       常设仲裁机构:国际商会仲裁院、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和瑞士苏黎世商会仲裁院等,在仲裁条款中通常都选用合适的常设机构。
合同当事人只能或是选择仲裁或是选择诉讼,不能既选择仲裁又提起诉讼。
4)诉讼解决。强制性判决。注意诉讼管辖地和诉讼时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