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精讲班第6讲讲义
建设项目投标程序和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1.5.2 建设项目投标程序和投标文件内容要求(了解)

(1)投标程序
    1)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和报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资格预审合格按投标邀请购买招标文件;
    3)参加现场踏勘和标前答疑与澄清会;
    4)编制和审定投标文件,开具投标保函;
    5)按招标文件规定如期递交投标文件。进行投标;
    6)参加开标会;
    7?)接受评标委员会的提问并进行说明;
    8)中标后按期和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并交履约保证金。
(2)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般应包括: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
    3)投标保证金或其他形式的担保。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
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
    4)投标项目方案及说明;
    5)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及授权书;
    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有关内容和各种附件、附表等材料。
 
建设项目招标的开标程序与要求
1.5.3 建设项目招标的开标程序与要求(掌握)
   开标,是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和监督机构代表参加,当众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启封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公开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的过程。开标是招标公开原则的重要标志之一,必须保证做到开标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如果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建设项目招标的评标活动

1.5.4 建设项目招标的评标活动(掌握)

    (1)评标原则与要求
    评标,是指由依法组建成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通过对投标文件的分析比较和评审,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过程。
    2)评标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3)对评标工作的基本要求:
    ①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②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公开载明,不得随意改变;
    ③投标人可对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和说明,但不得改变其实质性内容;
    ④评标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与结果;
    ⑤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依法接受监督。
    (2)评标方法及其选择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于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一般项目。   
    2)综合评估法,包括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和性能价格比法。   
    ①综合评分法:适用于以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为主要评标因素的复杂的和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②最低评标价法:当招标人要求满足技术、商务各项要求并能取得较好技术经济效果的项目,可选用此方法。
    ③性能价格比(简称性价比)法:当招标人强调和要求采购技术性能上等或同样价格情况下,技术性能与质量更好的产品时,可选择此方法。
    (3)工程施工项目招标评标程序及内容要求
①评标准备、符合性检查、技术评审、④商务(价格)评审。⑤投标文件澄清。⑥综合评价。⑥综合评价。⑦编报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①评标准备
n         组织准备:确认评委成员身份;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配备必要工作人员。
n         业务准备:评委一一了解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和商务条款,熟悉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以及为此准备的有关评标表格等。
    ②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主要是检查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一致性。
    ③技术评审。技术评审的主要任务,是比较与审查投标人完成招标项目的技术能力与实力,审查投标人总体布置的合理性、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先进性和可行性,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的可靠性、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方案及措施的先进合理与可靠性、劳动力计划及主要设备材料与构件用量计划是否满足设计和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安全措施的可靠与完善性等等。如有分包的,应当审查分包商的资格条件和是否有完成分包工程的能力与经验等。
④商务(价格)评审。重点是评审投标报价。
⑤投标文件澄清。
    ⑥综合评价。主要是对已经通过符合性检查、技术评审、商务(价格)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分析,并对投标人的评审结果进行排序。
   ⑦编报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在中标结果没有公布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对评标情况继续严格保密。
 
   (4)机电设备国际招标评标程序及内容要求
   1)机电设备国际招标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机电设备国际招标采用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大多数是最低评标价法。不用最低评标价法而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需事先报商务部同意。
   机电设备国际招标的评标程序,由:
见(图2—5)(P40):①评标准备、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④技术评议;⑤*投标文件澄清。⑥价格评议。⑥资格后审。⑦编报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①评标准备,内容要求与工程施工项目的评标准备类同。
②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要按“符合性检查表”,只有通过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道商务评议。检查内容:
n         投标书
n         投标保证金
n         法人授权书
n         资格证明文件
n         技术文件
n         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商务评议。商务评议按“商务评议表”如表2—2(p41)的内容要求进行。
机电设备国际招标商务评议的重点是:投标人的合格性、投标的有效性、投标的有效期、投标保证金、资格证明文件、经营范围与业绩、交货期、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质量保证期、适用法律和仲裁条款。
④技术评议。技术评议按“技术参数比较表”如表2—3(p42)内容要求进行。
⑤价格评议。价格评议按“评标价格比较表”如表2—4(p42)的内容要求进行。
⑥资格后审。
⑦编写、上报招标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建设项目招标定标和签订合同的基本要求

1.5.5 建设项目招标定标和签订合同的基本要求(掌握)

   (1)定标
   定标,是指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一般为1—3名)中最终核定中标人的过程。招标人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3)对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评标结果,按规定必须实行公示制度。
   ①评标结束后,招标机构应当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进行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7日。
   ②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网上向相应主管部门提出质疑。
   ③质疑处理结果根据情况可分为维持原评标结果、变更中标人和招标无效3种。主管部门对质疑处理意见一经做出,立即生效并发布“公示结果公告”,在此公告后3日内出具《评标结果备案通知》,即已定标,可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
④使用外国贷款项目,在公示结果后,还需凭主管部门出具的《评标结果通知》,向贷款方报送评标报告,获其批准后才算最终定标,才能发中标通知书。
4)定标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5)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招标人向监督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2)签订合同: 是招标投标工作成果的最终体现。
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之内签订书面合同。
2)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书面供货合同的内容条款,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来制定,应是对招、投标文件的补充和完善。
    3)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中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按规定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6)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7)对于不具备分包条件或者不符合分包规定的,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或者中标人提出分包要求时予以拒绝。发现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时,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可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部门查处。
 
 
案例
某办公楼的招标人于2000年10月11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ABCDE五家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10月17=18日9-16时在该项目招标人总工程师室领取招标文件,11月8日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五家承包商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承包商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该报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遂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20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干承包商A 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 、C、 D 、E 四家承包商投标,并宣读该四家承包商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7 人组成其中: 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1人,招标人代表2 人;本系统技术专家1人、经济专家1 人外系统技术专家1 人、经济专家1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B 、D 两投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作为评标委员的招标人代表要求承包商B 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
    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四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依次顺序为D 、C、B、E,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承包商B 为中标人。由于承包商B 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11 月10 日将中标通知书以挂号方式寄出,承包商B于11 月14日收到中标通知书。
由于从报价情况来看,四个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的依次顺序为D、C、B、E。因此,从11 月16 日至12 月11 日,招标人又与承包商B 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承包商B 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承包商C 的报价水平最终双方于12 月12 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1。从招标标的性质看,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2 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在哪此方面不符合《招标投标法》 的有关规定?请逐一说明。

【考点】 招标程序中的开标、评标、定标
开标时,应当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招标文件全部宣读在评标委员会的人选确定上,应该采取随机抽取有关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和投标人就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中标通知书其有法律效力,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不能更改其内容,双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订合同。
 
【 参考答案】
1。在本案例中,要约邀请是招标人的投标邀请书,要约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是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2。在该项目招标投标程序巾,以下该方面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分述如下:
(1)招标人不应仅宣布4家承包商参加投标。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拆封、宜读这一规定是比较模糊的,仅按字面理解已撤回的投标文件也应当宣读,但这显然与有关撤回投标文件的规定的初衷不符。按国际惯例,虽然承包商A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撤回投标文件,但仍应作为投标人宜读,其名称但不宜读其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 2 )评标委员会委员不应全部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按规定,评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济专家.一般招标项目应采取〔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月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本项日显然属于一般招标项目。
(3)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不能作为评标专家。
(4)评标过程中不应要求承包商考虑降价同题。按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应与中标人就价格进行谈判。按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6)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过迟。按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是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而本案例为32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