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精讲班第22讲讲义
建设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

9.5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

9.5.1(掌握)建设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

    (1)工程勘察阶段的监理工作
    1)勘察监理的依据:
    ①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
    ②有关工程勘察的规范、规程、标准和定额;
    ③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④依法成立的勘察合同和监理委托合同。
    2)勘察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①协助建设项目业主编制勘察任务书。
②审查勘察单位的资质、信誉、技术水平、经验、设备条件等
③审查勘察单位提出的勘察方案,主要审查其方案的合理性、手段的有效性、设备的
适用性、试验的必要性以及勘察进度安排是否能实现合同要求。   
    ④勘察过程的监理,主要任务是勘察过程的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
    ⑤勘察合同的管理,履约,索赔及工程变更和洽商等有关事项。
    ⑥勘察成果的审核,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可靠,并符合合同的要求。
    ⑦编写勘察阶段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并报送建设项目业主。
    (2)工程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
    1)工程设计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①现行的有关工程设计、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程和规范及相关政策;
    ②本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合同和监理委托合同;
    ③已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④已批准的选址报告;
    ⑤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工程项目的批文;
    ⑥建设项目业主提供的有关工程设计阶段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报告,1/5000~1/10000地形测量图;
    ⑦地区气象、地震等自然条件等资料;
    ⑧设计需要的其他资料及技术标准、规范、定额。
    2)工程设计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①根据已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当地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要求和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设计要求”文件或“方案设计竞赛”文件;
    ②协助建设项目业主组织方案设计竞赛或招标,参与方案设计的评选或评标;
    ③协助建设项目业主与选定的工程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委托合同;
    ④监督工程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协助组织并参与审查初步设计文件和概(预)算;
    ⑤根据已审查通过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监督设计单位按委托设计合同的规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图设计;
    ⑥协助组织并参与审查施工图和概(预)算,使其满足“设计要求”文件的规定;如有规定,还应将施工图交当地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施工图审查单位进行审查,并取得批准;
    ⑦签发设计费用支付凭证;
    ⑧编写设计阶段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并报送建设项目业主。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9.5.2(掌握)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工程设计交底前,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对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项目业主向工程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2)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项目业主组织的工程设计交底会。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项目业主。
    4)审查工程承包单位现场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并予以确认。
    5)审查工程分包单位资质、业绩及特殊工种的合格证、上岗证。
    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鉴定书,并对其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的,予以确认。
    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项目业主:
    ①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②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③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④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施工人员已进场,机具和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⑤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8)工程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由建设项目业主主持,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参加,主要内容包括:
    ①建设项目业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派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②建设项目业主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监理方的授权;
    ③建设项目业主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④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⑤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⑥研究确定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周期及地点;
    ⑦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由监理方起草,经与会各方代表签字确认。
    (2)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1)工程质量控制原则
    ①以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等为依据,督促工程承包单位全面实现承包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②对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并以事前控制为重点;
    ③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方法、环境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
    ④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有关材料试验制度和设备检验制度;
    ⑤坚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⑥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下一道工序不得施工。
    2)工程质量控制方法
    ①质量控制应以事前(预防)控制为主。   
    ②应按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的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操作,消除质量隐患,跟踪质量问题,验证纠正效果。
    ③应采用必要的检查,测量和试验手段,以验证施工质量。
    ④对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⑤严格执行现场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⑥应建议撤换承包单位不合格人员及不合格的分包单位。
    (3)工程造价控制
    1)工程造价控制的依据
    ①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及设计变更洽商;
    ②市场价格信息;
    ③取费定额、项目定额;
    ④施工合同变更或协议;
    ⑤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
    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协议条款;
    ⑦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和规定。
    2)工程计量和支付监理基本程序
    ①工程承包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③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支付证书,并报建设项目业主。
   3)工程款竣工结算监理基本程序
    ①工程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竣工结算报表;   
    ②监理工程师审核;
    ③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与建设项目业主、工程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项目业主;
    ④建设项目业主审核后向承包单位付款。
    4)工程造价控制的其他工作
    ①总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项目功能、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方案,并宜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项目业主、工程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       
    ③对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应拒绝计量和该部分工程款的支付申请。
    (4)工程进度控制   
    1)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计划进度;
    2)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编制的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
    3)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析;
    4)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工程承包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工程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5)安全控制
    1)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相应的组织保证;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时,同时审查施工安全措施;
    3)审核工程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时,同时要审核有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指出、限期解决,对违章操作应立即制止;
    5)现场使用的机电设备,特别是起重设备,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带病运转。
    (6)竣工验收的监理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工程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2)参加由建设项目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单位应要求工程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7)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1)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
2)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n         一是监理人员对建设项目业主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
n         二是对承包单位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n         三是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
n         四是对非工程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应该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项目业主。
    (8)施工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1)工程暂停和复工的监理;
    2)工程变更管理的监理;
    3)费用索赔处理的监理;
    4)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监理;
    5)合同争议的调解;
    6)合同的解除监理。
 
设备监理

9.5.3(掌握)设备监理

设备监理是指依法设立的设备监理单位受建设项目业主委托,根据供货合同和设备监理合同的约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对重要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储运、安装、调试等过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实施监督管理。
    重要设备是指国家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等所需的主要设备,国家重点信息系统的重要硬件及相配套的应用软件。
设备监理范围:
    ①使用国家财政性资金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
    ②涉及国内生产安全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实施监理的特殊项目;
    ③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国有商业银行规定使用贷款需要实施监理的项目。
设备监理活动的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业主应该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招标择优选择设备监理单位,并与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
    2)建设项目业主在与设备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后,书面通知设备制造企业等被监理单位,说明有关设备监理活动的范围与内容,监理单位的名称,主要监理人员等。
    3)设备监理单位应当在实施监理前,编制设备监理计划,并经建设项目业主确认后实施。设备制造企业等被监理单位应当适时通知设备监理人员参加有关监理活动。
    4)设备监理单位应当将设备形成过程的监理活动情况,按计划、分阶段或者定期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报告,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
设备监理单位
    1)设备监理单位是指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取得“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的从事重要设备监理业务的组织。
    2)按国家有关规定,设备监理单位的资质分为甲、乙两级,分别承担不同范围的监理业务。
①甲级设备监理单位
·       要求其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
·       注册设备监理师不少于30名,且专业配套,
·       具有与所承担的设备监理业务相适应的必要的设施和设备
·       有完善的设备监理质量管理体系,
·       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       有监理同类设备工程的相关业绩。
·       甲级单位可监理《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中规定的工程专业中一、二类设备工程。
②乙级设备监理单位
·       要求其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
·       注册设备监理师不少于10名,且专业配套。
·       具有与所承担的设备监理业务相适应的必要的设施和设备
·       有完善的设备监理质量管理体系
·       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       有监理同类设备工程的相关业绩。
·       可监理《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中规定的工程专业中二类设备工程,或一类设备工程中的专项设备工程。
    (4)注册设备监理师
    1)注册设备监理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从事设备工程监理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2)注册设备监理师在受聘的设备监理单位中享有以下权利:
    ①代表设备监理单位独立执行本专业设备工程监理任务,参与重要设备形成各阶段管理。
    ②对选择的设备工程设计、采购、制造、储运、组装、测试、检验等过程提出合理化建议。   
    ③对项目承包合同,技术方案、法规与标准、重要和关键的工艺规程、组装与测试规程等技术文件与资料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④对设备形成重要过程、关键部件等质量控制进行见证、检验和审核。
    ⑤对项目执行中的费用拨付、追加、扣减提出建议,并对项目进度情况进行监督。
    ⑥在项目执行中,对违反承包合同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为提出劝告并向有关方面和部门报告。
    3)注册设备监理师的义务
    ①在合同期内,公正、客观地履行职责,根据所在设备监理机构赋予的职责,承担相
应的责任。
    ②为建设项目业主提供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维护建设项目业主的合法权益。
    ③不得参与对设备监理项目有影响的经济技术活动。
    ④严格保守各有关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⑤只在一个设备监理单位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