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精讲班第21讲讲义
内容提要及考试要求

第九章 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一、内容提要
    本章主要介绍建设项目工程监理的定义、内容、相关法律法规、监理组织和监理规划,、监理招标与监理合同以及实施阶段监理的有关工作,考生要注重能够掌握监理招标与监理合同及监理工作等内容。
二、考试要求
9.1建设项目工程监理的定义和内容
9.1.1(了解)工程监理的定义和内容
9.1.2(了解)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单位与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9.2建设项目工程监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9.2.1(掌握)必须实施工程监理的建设项目
9.2.2(了解)工程监理单位和工程监理工程师的资质管理
9.2.3(掌握)建设项目工程监理费
9.3建设项目监理组织和监理规划
9.3.1(熟悉)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机构组织形式
9.3.2(熟悉)建设项目工程监理规划
9.4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招标与监理合同
9.4.1(掌握)工程监理招标
9.4.2(掌握)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委托合同
9.5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
9.5.1(掌握)建设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
9.5.2(掌握)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9.5.3(掌握)设备监理
 
建设项目工程监理的定义和内容
三、内容讲解

9.1建设项目工程监理的定义和内容

9.1.1(了解)工程监理的定义和内容

    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项目业主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工程监理委托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
   其主要内容,一般主要包括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直至保修期,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建设工程的各个阶段进行质量、投资、工期、安全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并协调参与项目建设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9.1.2(了解)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单位与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1)业主与监理单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委托与被委托、授权与被授权
    (2)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是两个平等独立的企业:没有合同或协议关系
    (3)工程监理与政府质量监督的区别
 
工程监理
政府质量监督
实施单位
社会化、专业化的监理单位,社会监督行为
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专业执行机构,是政府监督行为
与业主关系
平等主体之间的监督管理
行政管理
性质
建设项目业主委托
依法进行,强制性
工作范围
委托监理合同决定,全过程、全方位
一般只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督
 
建设项目工程监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9.2建设项目工程监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9.2.1(掌握)必须实施工程监理的建设项目

    (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
    (2)大型公用事业工程
项目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科技、教育、文化项目;体育、旅游、商业项目;卫生、社会福利项目及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3)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公众安全的下列基础设施项目:
    1)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项目;
    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民航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项目;
    3)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项目;
    4)防洪、灌溉、排涝、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设项目;
    5)道路、桥梁、地铁、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6)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7)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4)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   
    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高层住宅及地基复杂的多层住宅应当实行监理。
 (5)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6)使用国外资金的建设项目

9.2.2(了解)工程监理单位和工程监理工程师的资质管理

    (1)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和业务范围
监理企业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工程。
    1)甲级工程监理单位
·       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的经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       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人员不少于25人
·       近3年内监理过5个以上二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3个以上二等专业工程项目
·       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一、二、三等工程。
    2)乙级工程监理单位
·       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的经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       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5人;
·       近3年内监理过5个以上三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3个以上三等专业工程项目,
·       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二、三等工程。
    3)丙级工程监理单位
·       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的经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       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人员不少于5人;
·       承担过2个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1个以上专业工程项目
·       注册资本不少于10万元。
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三等工程。
    (2)监理工程师的资质管理
1)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实践经验;
·       在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机关认定的培训单位经过业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并经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者,方能取得由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机关核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遵纪守法,遵守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胜任工程现场监理工作

9.2.3(掌握)建设项目工程监理费

工程监理费是指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监理活动中所需要的全部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再加上应缴纳的税金和合理利润。
·       直接成本,是指监理单位在完成某项具体监理业务中所发生的成本。
·       间接成本,亦称日常管理费,包括全部业务经营开支和非工程项目监理的特定开支。
·       税金,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监理单位应该缴纳的各种税金总额,如营业税、所得税等。
·       利润,是指监理单位的监理活动收入扣除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各种税金之后的余额。
 
    监理费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四种:
·       按所监理工程概(预)算的百分比计算(参见表91)。行业有规定的,按行业规定计算。
·       按照参与监理工作的年度平均人数计算,如3.5万元一5万元/人年。
·       不宜按照上述办法计算的,由建设项目业主和监理单位商定其他方法计算。
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的建设工程,监理费由双方参照国际标准协商确定。
 
建设项目监理组织和监理规划

9.3建设项目监理组织和监理规划

9.3.1(熟悉)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机构组织形式

   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大致可分为三类。
   (1)直线型监理组织形式
·       这种组织形式适用于分为若干相对独立子项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也适用于全过程监理的项目。
·       这种组织形式的优点是机构简单、关系明确、权力集中、命令统一、职责分明、决策迅速。
·       缺点是没有职能部门,实行“个人管理”,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通晓各种业务和技能,有很强的协调能力和充沛的体力,是“全能式”人才。
 (2)职能型监理组织形式   
  优点是目标控制责任明确,能发挥职能部门的专业管理作用,管理效率高;
缺点是容易产生多头领导,造成职责不清。
  (3)矩阵型监理组织形式   
优点是加强了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有较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有利于解决复杂难题;
缺点是横向协调工作量大。   

9.3.2(熟悉)建设项目工程监理规划

·       工程监理规划是工程监理单位根据委托工程监理合同制定的。
·       指导监理组织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
·       监理规划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监理工作目标、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监理方法和措施,并具有可操作性。
·       工程监理规划编制完成后,必须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项目业主。如在监理实践过程中,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变化,可以修改,并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项目业主。
·       监理规划应该包括以下内容:工程项目概况、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作目标、监理工作依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监理工作制度、监理设施。
 
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招标与监理合同

9.4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招标与监理合同

9.4.1(掌握)工程监理招标

    (1)工程监理招标的特点
工程监理招标的标的是“监理服务”。服务工作完成的好与坏,不仅依赖于执行监理业务是否遵循了规范化的管理程序和方法,更多的取决于参与监理工作人员的业务专长、经验、能力、职业道德素质等等。
在监理招标的评标办法中,一般采取综合评分法,且报价所占比例较低。
    (2)选择监理单位的原则
    1)监理单位应具有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应的资质等级,有营业执照、专业许可证;
    2)监理单位必须具有类似工程的监理经验和业绩;
    3)监理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诉讼记录;
    4)监理单位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
    5)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有资质证明文件、个人的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文件和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6)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包括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专业配套齐全,能够满足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派驻现场的人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合理,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7)监理单位的工程监理大纲,符合建设项目业主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对建设项目工程监理的范围、任务和责任等基本要求,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实现监理目标的方法、措施;
    8)监理单位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保证体系,优先选择已经取得ISO 9000认证的单位;
    9)监理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工程测量和检测工具、设备,在信息处理和信息管理方面必须实现电子化(计算机化)、网络化;
    10)工程监理酬金合理,特别应注意拒绝明显低于成本报价的投标人。

9.4.2(掌握)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委托合同

·       应详细规定监理范围、监理服务内容
·       明确规定建设项目业主和监理单位的义务、权利和责任
·       对合同的生效、变更、终止和争议的解决做出相应的规定
同时,对监理酬金的数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做出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