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精讲班第10讲讲义
建设项目财务预算的审核

4.3.5(掌握)建设项目财务预算的审核

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预算造价审核,一般常用以下三种方法。
(1)    全面审核法:
· 按照施工图要求,结合现行定额、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承包合同或协议书以及工程造价计算的规定和文件等,全面地审核工程数量、定额单价以及费用计算等
· 这种审核方法与编制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的方法和过程基本相同。
· 主要优点:审查全面、审查质量高、效果好;但缺点是工作量大、审核时间较长。
· 一般适用于工作量较少、结构简单的小工程。
 
(2)    重点审核法
1)工程量大而且投资量比较大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是审核重点。
· 一般土建工程的砌体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以及基础工程的工程量为重点审核对象;
· 高层结构工程的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和内外装饰工程为工程量的重点审核对象。
2)工程量大而且投资量大的分项工程的预算单价是审核重点。
· 综合工程内容与设计图纸要求的内容是否相符,若不相符是否进行过换算?
· 换算方法是否正确?
· 预算单价选套是否合理,有无高套、低套或错套的现象。
3)补充定额单价估价是审核重点。
· 审查编制补充定额单价的依据和方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 材料用量和材料预算价的组成是否齐全和准确,
· 人工工日单价和机械台班单价的确定是否合理。
4)各项费用的计取是审核重点。
· 工程采用综合计价方式,则单位工程各项费用的计取与工程性质、承包方式以及工程类别有关,各地区相关部门分别规定了不同情况的费率标准和计算方法。
·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则取费标准与工程类别无关,应参照各地区制定的推荐费率计算
5)市场材料的差价和大型设备价格是审核重点。
各主要建筑材料和大型设备价格、特别是无主管部门颁布信息价的材料和设备的报价
 
(3)    对比审核法
1)把已审核的同类型工程预(结)算分解为直接费和间接费两部分,再把直接费按分部工程分解,并计算出它们的每平方米单位造价。
2)把拟审工程的预算造价,先与已审定的同类型工程的预(结)算造价进行对比,若超过或少于已审定的同类型工程的预(结)算造价在±5%以上时,则应将拟审工程的直接费按分部工程进行分解,一般来说,复杂、重点工程,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较多的工程则需要仔细审核。
 
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4.4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4.4.1(熟悉)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基本任务与基本原则

(1)建设单位资金使用管理的基本任务
· 贯彻执行基本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
· 依法筹集、拨付、使用基本建设资金,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防止挪用和变相挪用;
· 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决算、监督和考核分析工作;
· 控制项目建设资金的各项开支标准,防止铺张浪费,提高投资效益等。
(2)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基本原则
· 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
· 专款专用原则
· 效益原则。

4.4.2(掌握)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职责

   分为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的职责、建设单位的职责、财务部门的职责
 (1)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的职责
· 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 基本建设资金管理规定;
· 审核下达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审批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
· 参与基本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安排;
· 组织调度预算内建设资金,根据项目建设程序、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年度投资计划及工程进度核拨资金;
· 审查并确定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结)算;
· 监督检查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并对发现的问题做出处理;
· 审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参加项目竣工验收。
(2)建设单位的职责
· 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 建立健全基本建设资金内部管理制度;
· 及时筹集项目建设资金,保证工程用款;
· 编制年度基本建设预算和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
· 办理工程与设备价款结算,控制投资性支出,合理、有效使用基本建设资金;
· 编制项目的工程概预算,组织建设项目资金筹集、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竣工验收等工作;
· 收集汇总并上报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信息,编报建设项目的效益分析报告;
· 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3)财务部门的设置与职责
· 建立健全与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任务相适应的财务会计机构;
· 配备具有相应业务水平的专职财会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财务会计机构具体负责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对资金的使用全过程实行监督。

4.4.3(掌握)建设项目资金筹措管理

(1)建设单位财务部门必需根据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概(预)算总投资额和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组织筹措资金,以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2)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项目资本金、债务融资、证券市场融资(发行企业债券资金、或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吸收外国资本金(BOT)和国内外银行贷款
(3)建设项目前期,必须按照国家计委制定的《关于建设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关于建设项目推行项目资本金制度》的有关规定,考虑建设项目的资产负债率合理水平,确定资本金筹集方案,确保建设项目资本金及时足额到位。
(4)使用国家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执行财政部有关基本建设资金支付的程序,保证财政资金按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到位。
(5)国外银行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应有有关部门的批准,相关银行应出具贷款承诺(函)意向书等,以保证项目进入实施阶段能够按计划、按工程进度及时借人资金。
(6)条件成熟时,建设项目在证券市场融资,发行企业债券或公司股票筹集资金。
(7)政府安排的国债专项资金和财政性建设资金,要按规定设立专项账户,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及时、足额用于工程建设。

4.4.4(掌握)建设项目资金的支付程序管理

(1)基本建设资金的支付程序
·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在建设项目尚未开工前,经批准,可以支付前期工作费用;
·初步设计和概算尚未批准的,可以支付项目建设必需的施工准备费用;
·已列入年度基建支出预算和年度基建投资计划的施工预备项目和规划设计项目,可以按规定内容支付所需费用。
·在未开工之前,不得支付工程款。
(2)财会部门支付建设资金必须符合的程序
·经办人审查。经办人对支付凭证的合法性、手续的完备性和金额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实行工程监理制的项目须监理工程师签字。
·有关业务部门审核。经办人审查无误后,应送有关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
·单位领导核准签字。
·会计人员对价款结算手续的完备性、审批程序的规范性等进行审核。
 
(3)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财会部门不予支付建设资金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
2)不符合批准的建设内容的;
3)不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
4)结算手续不完备,支付审批程序不规范的;
5)不合理的负担和摊派

4.4.5(掌握)建设项目各项资金支付的管理

(1)前期工作费的使用管理
开工建设前进行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项目立项前的前期工作费,由负责此项工作的项目主管部门,按照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和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批准的前期工作内容、工作进度进行支付;
·项目立项后的前期工作费,由建设单位负责使用和管理,按勘察设计合同规定的条款支付。
(2)项目建设管理费的使用管理
·新建的建设项目,经批准单独设置管理机构的,可以按规定开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
·未经批准单独设置管理机构而又确需发生管理费用的,经主管部门审核,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支。
(3)工程价款的支付管理
·工程价款按照建设工程合同规定条款、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及工程监理情况结算与支付。
·设备、材料货款按采购合同规定的条款支付。
(4)预付款的管理
·合同中应详细注明预付款的金额、支付方式、抵扣时间及抵扣方式等项内容。
(5)质量保证金的管理
·质量保证金按规定比例提留;
·在质量保证期满、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按合同规定条款支付。合同中应详细注明质保金的金额(或比例)、扣付时间和扣付方式等项内容。
(6)基本预备费的管理
其额度应严格控制在概预算所列的金额之内。

4.4.6(熟悉)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报告制度

(1)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的信息管理
(2)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下列情况建设单位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配套资金严重不到位;
·一次性金额较大的资金使用或者在短期内累计较大的资金使用;
·较大金额索赔;
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问题。
 
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

4.5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

4.5.1(掌握)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与要求

(1)竣工决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建设项目竣工时,应编制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项目,单项工程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可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应编制竣工财务总决算。
·尾工工程超过项目投资总概算5%,不能编制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对竣工决算报告的基本要求
·各编制单位要认真执行有关的财务核算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实事求是地编制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做到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
·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领导,组织专门人员,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复之前,原机构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不得调离。

4.5.2(掌握)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组成

(1)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组成
·建设项目概况表;
·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2)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的内容
·建设项目概况;
·会计账务的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
·建设结余资金等分配情况;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和计算;
·建设项目管理及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决算与概算的差异和原因分析;
·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4.5.3(掌握)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依据和程序

(1)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依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调整概算及其批准文件;
·招投标文件(书);
·历年投资计划;
·经审核批准的项目预算;
·承包合同、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
·有关的财务核算制度、办法
·其他有关资料。
 
(2)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一般程序
1)在编制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要认真做好各项清理工作。
①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依据材料(所有的技术材料、工程结算的经济文件、施工图及变更与签证材料),并分析准确性
②清理各项财务、债务和节余物资。
2)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的编制
3)填写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建设项目概况表
·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等报表。

4.5.4(熟悉)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

(1)建设项目概况表
建设项目业主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起止时间、新增生产能力、初步设计和概预算批准机关、日期、文号、完成的主要工作量、项目建设支出、主要材料消耗、主要经济指标和收尾工程等。
(2)建设项目财务决算表
·资本金、债务资金以及其他资金来源;
·交付使用资产、待摊投资、节余资金和物资等。
(3)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用来反映建设项目建成后新增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全部情况和价值,作为财产交接、检查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和分析投资效果的依据。
(4)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是交付使用资产总表的具体化,反映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详细情况,是使用单位建立资产明细账、登记新增资产价值的依据。

4.5.5(熟悉)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报批规定

(1)现行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和中央级地方级划分标准
1)大中小型划分标准。
经营性建设项目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非经营性建设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为大中型项目。
2)中央级项目和地方级项目划分标准。
财务关系在中央部门的,属中央级项目;凡财务关系在地方的,属地方级项目。
(2)报批规定
1)中央级小型项目,属国家确定的重点项目,其竣工财务决算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或由财政部授权主管部门审批;其他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主管部门审批。
2)中央级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
3)地方级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报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确定。
 
注意:
·财政部对中央级大中型项目、国家确定的重点小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批实行“先审核、后审批”的办法
·另外,为减少审批,财政部对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不再审批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按基建财务制度规定审批。
对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3个月内不办理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视同项目已正式投产,其费用不得从基建投资中支付,所实现的收入作为生产经营收入,不再作为基建收入管理。
 
建设项目财务内部控制

4.6建设项目财务内部控制

4.6.1(掌握)建设项目财务内部控制的目标与原则

(1)财务内部控制的目标
1)财务内部控制的一般目标有六项:
·维护财产物资的完整性,防范差错与舞弊
·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保证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保证经营决策的贯彻执行
·保证建设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遵照执行。
2)财务内部控制的具体目标,还可细化为若干具体控制目标
·建设项目立项合法、合理:
·实施过程符合规范
·工程事项的及时记录:
·正确核算项目成本
·竣工验收、总结评价:
(2)内部控制的原则
·职责分工原则。
·相互牵制原则。
·凭证制度原则。
·核对检查原则。
·健全性原则。
·成本效益原则。

4.6.2(掌握)建设项目财务内部控制的机制

(1)组织控制
·提供建设项目的规划、执行、控制和监督等活动框架,
·界定关键区域的权、责,设立决策与监管的支持机构,
·关键是实行不兼容职务分离,同时也要防止出现权力真空,使每一业务环节都有相应的机构负责。
(2)核算控制
1)每个建设项目都必须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同一个建设项目,不论其建设资金来源性质,原则上必须在同一账户核算和管理;
要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对所投入的物资和资金等应及时、正确地进行记录。
2)应当制定建设项目业务流程,确保工程项目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3)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资金筹集与运用、物资采购与使用、财产清理与变动等业务的会计核算
(3)制约监督机制
·财务管理在横向关系上,至少要由彼此独立的两个部门或人员办理,使财务的工作接受他人的检查和制约;
·在纵向关系上,至少要经过互不隶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岗位和环节,以使下级受上级监督,上级受下级牵制。
·需要分离的职责,主要是:授权、执行、记录、保管、核对。
 
(4)授权批准机制

4.6.3(掌握)建设项目财务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价款支付控制
1)价款支付依据。符合合同的规定条款和有关规定,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支付工程价款。
2)价款支付方式。月度预拨,在季度和年度验工计价。
3)会计核算程序。
4)会计的日常控制。财务部门还应及时核对往来账目,避免出现误差
5)工程变更的价款支付。完整的书面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会计人员审核。
6)质量保证金的留取和支付。
7)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单独建立专项资金账户,保证专项资金来龙去脉清晰;
·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落实建设资金监管责任人。
(2)竣工决算控制
1)竣工清理制度。
2)竣工决算编制制度。
3)决算审计制度。未实施竣工决算审计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4)竣工验收制度。
5)资产移交制度。
6)基建节余资金的控制。
 
建设项目会计管理

4.7建设项目会计管理

4.7.1(熟悉)建设项目会计制度的作用和资金运动特点

(1)建设项目会计制度的含义
·建设项目会计制度是应用于建设单位的一种专业会计制度,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对建设单位的资金及其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一种管理规则。
·它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虽未安排基本建设投资,但有维护费拨款、基本建设结余资金和在建工程的停、缓建单位。
·对于符合规定条件,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审核批准,建设单位财务会计与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已经合并的,不再执行本制度(详见本章4.1.1)。
(2)建设项目会计制度的作用
·正确及时的记录各项基本建设投资的取得、形成、使用和退出情况。
·真实准确地进行成本核算
·通过按期编制和报送的会计报表及相关分析资料,了解和考核建设单位基本建设计划、基本建设财务计划以及基本建设概算和预算执行情况,
·利用报表资料进行分析研究,找出项目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提高建设单位的管理水平。
(3)建设单位资金运动特点
·建设资金是逐步投入的。
·建设资金运动是短暂的、一次性的。

4.7.2(掌握)建设项目会计核算内容

(1)建设单位资金运动的核算
1)投资的取得。会计核算设置的资金来源科目有:“基建拨款”、“项目资本”、“资本公积”、“企业债券资金”、“基建投资借款”、“上级拨人投资借款”、“上级拨入资金借款”、“其他借款”、“待冲基建支出”、“留成收人”以及结算资金中的应付款项等。
2)投资(资金)的使用
①建设单位用银行存款、限额存款,支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购买设备、购置办公用品、预付工程款等(资金的使用),将货币资金转化为储备资金和结算资金。
②建设单位将储备的设备和建筑材料交承包工程的企业施工和安装,或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时,这部分基本建设资金就从储备资金形态转化为在建资金形态。
③随着发包工程陆续完工,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办理已完工程款结算,以支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抵作工程价款时,这部分基本建设资金又从结算资金转化为在建资金形态(成为工程成本)。
3)投资转销(资金退出建设单位)
①用无偿资金来源进行基本建设的单位,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并经批准后,即可将交付使用财产与原拨款冲销。
②如资金来源是基建投资借款时,在工程结转为“交付使用资产”的同时,通知生产单位转账,不能直接冲销其资金来源,挂在“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账上,只有生产单位还清借款本息后,建设单位才能按规定程序转销其资金来源。基本建设资金才完成了资金的全过程,退出建设单位。
(2)建设项目的成本核算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
(3)建设单位成本核算注意事项
·建设单位管理费要按财建[2002]394号文《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按总额控制数控制使用,并按明细核算。
·建设单位管理费中的招待费不得超过管理费总额的10%。
·建设单位的借款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挤占挪用部分的罚息支出和不按期归还借款而加付的利息,不能在待摊投资科目中核算,按规定应由建设单位留成收入支付。
·工程款支付时必须预留5%的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再清算。
·严格按概(预)算控制各项投资支出。
·能够明确受益对象的待摊投资,可直接计人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不能明确受益对象的待摊投资,则应按规定的方法分配后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
· 其他几个特殊财务处理见本章4.2.2。
4.7.3(熟悉)建设项目会计报表种类(同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