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精讲班第39讲讲义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四)1
【案例十】
    背景:某厂(甲方)与某建筑公司(乙方)订立了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同时与某降水公司订立了工程降水合同。甲乙双方合同规定:采用单价合同,每一分项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招标文件中工程量的10%以上时调整单价;工作B、E、G作业使用的主导施工机械一台(乙方自备),台班费为400元/台班,其中台班折旧费为240元/台班。施工网络计划如图5-1 所示(单位:天)。

甲乙双方合同约定8月15日开工。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1.  降水方案错误,致使工作D推迟2天,乙方人员配合用工5个工日,窝工6个工日;
2.  8月21日至8月22日,因供电中断停工2天,造成人员窝工16个工日;
3.  因设计变更,工作E工程量由招标文件中的300m3增至350m3,超过了10%;合同中该工作的全费用单价为110元/m3, 经协商调整后全费用单价为100元/m3;
    4. 为保证施工质量,乙方在施工中将工作B原设计尺寸扩大,增加工程量15m3,该工作全费用单价为128元/m3
    5. 在工作D、E均完成后,甲方指令增加一项临时工作K,经核准,完成该工作需要1天时间,机械1台班,人工10个工日。
问题:
1.    上述哪些事件乙方可以提出索赔要求?哪些事件不能提出索赔要求?说明其原因。
2.    每项事件工期索赔各是多少?总工期索赔多少天?
3.    工作E结算价应为多少?
    4.假设人工工日单价为50元/工日,合同规定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为25元/工日,因增加用工所需管理费为增加人工费的20%,工作K的综合取费为人工费的80%。试计算除事件3外合理的费用索赔总额。
 
答案:
问题1
答:
事件1可提出索赔要求,因为降水工程由甲方另行发包,是甲方的责任。
    事件2可提出索赔要求,因为因停水、停电造成的人员窝工是甲方的责任。
事件3可提出索赔要求,因为设计变更是甲方的责任。
事件4不应提出索赔要求,因为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费应由乙方承担。
事件5可提出索赔要求,因为甲方指令增加工作,是甲方的责任。
问题2
答:
事件1:工作D总时差为8天,推迟2天,尚有总时差6天,不影响工期,因此可索赔工期0天。
事件2:8月21日至8月22日停工,工期延长,可索赔工期:2天。
事件3:因工作E为关键工作,可索赔工期:(350-300)m3/(300m3/6天)=1天。
事件5:因E、G均为关键工作,在该两项工作之间增加工作K,则工作K也为关键工作,索赔工期:1天。
总计索赔工期:0天+2天+1天+1天=4天。
问题3
答:
按原单价结算的工程量:300m3×(1+10%)=330m3
  按新单价结算的工程量:350m3-330m3=20m3
  总结算价=330m3×110元/m3+20m3×100元/m3=38300元
问题4
解:
事件1:人工费:6工日×25元/工日+5工日×50元/工日×(1+20%)=450元
事件2:人工费:16工日×25元/工日=400元
       机械费:2台班×240元/台班=480元
事件5: 人工费:10工日×50元/工日×(1+80%)=900元
           机械费:1台班×400元/台班=400元
    合计费用索赔总额为:450元+400元+480元+900元+400元=2630元。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四)2
【案例十一】
背景:某建筑公司(承包方)与某建设单位(发包方)签订了建筑面积为2100m2的单层工业厂房的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20周。承包方按时提交了施工方案和施工网络计划, 如图5-2和表5-1所示,并获得工程师代表的批准。该项工程中各项工作的计划资金需用量由承包方提交,经工程师代表审查批准后,作为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依据。

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
   (1)在工程进行到第9周结束时,检查发现A、B、C、E、G工作均全部完成,D、F和H三项工作实际完成的资金用量分别为15万元、14万元和8万元。且前9周各项工作的实际投资均与计划投资相符。
   (2)在随后的施工过程中,J工作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工程师代表下达了停工令使其暂停施工,并进行返工处理1周,造成返工费用2万元;M工作因发包方要求的设计变更,使该工作因施工图纸晚到,推迟2周施工,并造成承包方因停工和机械闲置而损失1.2万元。为此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了3周工期索赔和3.2万元的费用索赔。
 
问题:
    1. 试绘制该工程的早时标网络进度计划,根据第9周末的检查结果标出实际进度前锋线,分析D、F和H三项工作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到第9周末的实际累计投资额是多少?
    2. 如果后续施工按计划进行,试分析上述三项工作的进度偏差对计划工期产生什么影响?其总工期是否大于合同工期?
    3. 试重新绘制第10周开始至完工的早时标网络进度计划。
    4. 承包方提出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并说明原因。
 5.正确的工期索赔应如何计算?索赔工期多少周?
    6. 承包方合理的费用索赔额是多少?
 
答案:
问题1
答:该工程早时标网络进度计划及第9周末的实际进度前锋线如图5-3所示。

通过分析可知:D工作的ES=6,F工作的ES=6,H工作的ES=7;故按计划进度第9周末:D、H工作应刚好完成,F工作应完成3周的工作量。而实际检查:D工作完成15/15=100%,F完成工作14/28=50%。H工作完成8/16=50%;说明D工作进度正常,F工作实际完成2周的工作量而比计划进度拖延1周,H工作实际完成1周的工作量也比计划进度拖延1周。
第9周末的实际累计投资额为10+12+8+15+24+14+22+8=113万元。
问题2
答:通过分析可知:F工作的总时差TF=0,即F工作为关键工作。故其任何拖延都会造成计划工期延长;H工作的总时差TF=1(周),等于其实际进度偏差,故其实际进度偏差仅对其后续工作有影响,而不会使计划工期延长。由计算可知,F工作的拖延使计划工期延长1周,即工期延长到21周,大于合同工期。
 
问题3
答:重新绘制的第10周开始至完成工期的时标网络计划如图5-4表示。

问题4
答:承包方提出的索赔要求不合理。因为J工作由于施工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责任在承包方;而M工作造成的损失属于非承包方的责任。故承包方仅能就设计变更使M工作造成的损失向发包方提出索赔。
问题5
答:M工作本身拖延时间为2周,而根据图5-4的分析M工作的总时差TF=1周。由此可知M工作的拖延使计划工期又延长1周,实际工期达到22周。可索赔工期为1周。
问题6
答:承包方合理的费用索赔为M工作因停工和机械闲置造成的损失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