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精讲班第30讲讲义
案例十三
背景:某施工单位(乙方)与某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建造无线电发射试验基地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38天。由于该项目急于投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工期每提前(或拖后)1天奖励(或罚款)5000元。乙方按时提交了施工方案和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图5-9所示),并得到甲方代表的批准。 

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
事件1:在房屋基坑开挖后,发现局部有软弱下卧层,按甲方代表指示乙方配合地质复查,配合用工为10个工日。地质复查后, 根据经甲方代表批准的地基处理方案,增加直接费4万元,因地基复查和处理使房屋基础作业时间延长3天,人工窝工15个工日。
事件2:在发射塔基础施工时,因发射塔原设计尺寸不当,甲方代表要求拆除已施工的基础,重新定位施工。由此造成增加用工30工日,材料费1.2万元,机械台班费3000元,发射塔基础作业时间拖延2天。
事件3:在房屋主体施工中,因施工机械故障,造成工人窝工8个工日,该项工作作业时间延长2天。
事件4:在房屋装修施工基本结束时,甲方代表对某项电气暗管的敷设位置是否准确有疑义, 要求乙方进行剥漏检查。检查结果为某部位的偏差超出了规范允许范围,乙方根据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合格后甲方代表予以签字验收。该项返工及覆盖用工20个工日,材料费为1000元。因该项电气暗管的重新检验和返工处理使安装设备的开始作业时间推迟了1天。
事件5:在敷设电缆时,因乙方购买的电缆线材质量差,甲方代表令乙方重新购买合格线材。由此造成该项工作多用人工8个工日,作业时间延长4天,材料损失费8000元。
事件6:鉴于该工程工期较紧,经甲方代表同意乙方在安装设备作业过程中采取了加快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使该项工作作业时间缩短2天,该项技术组织措施费为6000元。
其余各项工作实际作业时间和费用均与原计划相符。
 
问题1在上述事件中,乙方可以就哪些事件向甲方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为什么?
     答:
 事件1可以提出工期补偿和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地质条件变化属于甲方应承担的责任,且该项工作位于关键线路上。
事件2可以提出费用补偿要求,不能提出工期补偿要求,因为发射塔设计位置变化是甲方的责任,由此增加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但该项工作的拖延时间(2天)没有超出其总时差(8天)。
事件3不能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施工机械故障属于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事件4不能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乙方应该对自己完成的产品质量负责。甲方代表有权要求乙方对已覆盖的分项工程剥离检查,检查后发现质量不合格,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不补偿。
事件5不能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乙方应该对自己购买的材料质量和完成的产品质量负责。
事件6不能提出补偿要求,因为通过采取施工技术组织措施使工期提前,可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奖罚办法处理,因赶工而发生的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费应由乙方承担。
 
问题2该工程的实际施工天数为多少天?可得到的工期补偿为多少天?工期奖罚款为多少?
答:
(1)通过对图5—9的分析,该工程施工网络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为①—②—④—⑥—⑦—⑧,计划工期为38天,与合同工期相同。将图5—9中所有各项工作的持续时间均以实际持续时间代替,计算结果表明:关键线路不变(仍为①—②—④—⑥—⑦—⑧),实际工期为42天。
    (2)将图5—9中所有由甲方负责的各项工作持续时间延长天数加到原计划相应工作的持续时间上,计算结果表明:关键线路亦不变(仍为①—②—④—⑥—⑦—⑧),工期为41天。41-38=3(天),所以,该工程可补偿工期天数为3天。
( 3 ) 工期罚款为:〔42-(38+3)〕×5 000=5 000(元)
 
问题3假设工程所在地人工费标准为30元/工日,应由甲方给予补偿的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为18元/工日,该工程综合取费率为30%。则在该工程结算时,乙方应该得到的索赔款为多少?
答:乙方应该得到的索赔款有:
(1)由事件1引起的索赔款:(10×30+40 000)×(1+30%)+15×18=52 660元
(2)由事件2引起的索赔款:(30×30+12 000+3 000)×(1+30%)=20 670元
所以,乙方应该得到的索赔款为:52 660+20 670=73 330元
 
案例十四
 背景:某工程项目业主通过工程量清单招标确定某承包商为该项目中标人,并签订了工程合同,工期为16天。该承包商编制的初始网络进度计划(每天按一个工作班安排作业)如图5-10所示,图中箭线上方字母为工作名称,箭线下方括号外数字为持续时间,括号内数字为总用工日数(人工工资标准均为45.00元/工日,窝工补偿标准均为30.00元/工日)。由于施工工艺和组织的要求,工作A、D、H需使用同一台施工机械(该种施工机械运转台班费800元/台班,闲置台班费550元/台班),工作B、E、I需使用同一台施工机械(该种施工机械运转台班费600元/台班,闲置台班费400元/台班),工作C、E需由同一班组工人完成作业,为此该计划需做出相应的调整。

问题1:请对图5-10所示的进度计划做出相应的调整,绘制出调整后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并指出关键线路。
    :根据施工工艺和组织的要求,对初始网络进度计划做出调整后的网络进度计划如图5-11所示。关键线路为图中粗线所示。

问题2:试分析工作A、D、H的最早开始时间、最早完成时间。如果该三项工作均以最早开始时间开始作业,该种施工机械需在现场多长时间?闲置多长时间?若尽量使该种施工机械在现场的闲置时间最短,该三项工作的开始作业时间如何安排?
答:
(1)根据图5-11所示的施工网络计划,工作A、D、H的最早开始时间分别为0、3、10,工作A、D、H的最早完成时间分别为3、7、13。
   (2)如果该三项工作均以最早开始时间开始作业,该种施工机械需在现场时间由工作A的最早开始时间和工作H的最早完成时间确定为:13-0=13天;
在现场工作时间为:3+4+3=10天;在现场闲置时间为:13-10=3天。
   (3)若使该种施工机械在现场的闲置时间最短,则应令工作A的开始作业时间为2(即第3天开始作业),令工作D的开始作业时间为5或6(即工作A完成后可紧接着开始工作D或间隔1天后开始工作D),令工作H按最早开始时间开始作业,这样,该种机械在现场时间为11天,在现场工作时间仍为10天,在现场闲置时间为:11-10=1天。
 
问题3: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致使工作E增加工程量,作业时间延长2天,增加用工10个工日,材料费用2500元,增加相应措施费用600元;因工作E作业时间的延长,致使工作H、I的开始作业时间均相应推迟2天;由于施工机械故障,致使工作G作业时间延长1天,增加用工3个工日,材料费用800元。如果该工程管理费按人工、材料、机械费之和的7%计取,利润按人工、材料、机械费、管理费之和的4.5%计取,规费费率3.31%,税金3.477%。试问:承包商应得到的工期和费用补偿是多少?
解:
(1)工期补偿2天。
因为只有工作I(该工作为关键工作)的开始作业时间推迟2天导致工期延长,且该项拖延是甲方的责任;工作H(该工作为非关键工作,总时差为3天)的开始作业时间推迟2天不会导致工期延长;由于施工机械故障致使工作G作业时间延长1天,其责任不在甲方。
(2)费用补偿6780.60元,包括:
1)  工作E费用增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1+管理费率)×(1+利润率)
×(1+规费费率)×(1+税金率):
=(10×45.00+2500+2×600)×(1+7%)×(1+4.5%)
×(1+3.31%)×(1+3.477%)=4960.60元
2)工作H费用增加=人工费用增加+机械费用增加
=18/3×2×30.00+2×550=1460.00元
3)工作I人工费用增加:36/6×2×30.00=360.00元
       费用增加合计=4960.60+1460.00+360.00=6780.60元
 
本章练习
练习一:
某厂房建设场地原为农田。按设计要求在厂房建造时,厂房地坪范围内的耕植土应清除,基础必须埋在稳定土层下200mm处。为此,业主在“三通一平”阶段就委托土方施工公司清除了耕植土并用好土回填压实至一定设计标高,故在施工招标文件中指出,施工单位无需再考虑清除耕植土问题。然而,开工后,施工单位在开挖基坑(槽)时发现,相当一部分基础开挖深度虽已达设计标高,仍未见稳定土,且在基础和场地范围内仍有一部分深层的耕植土和池塘淤泥等必须清除,基础开挖必须加深加大。为此,承包商要求作变更处理。
问题:
1.承包商提出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2.对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格的合理性,可按哪些原则审核?
3.控制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款变化的关键因素是什么?
4.对合同中未规定的承包商义务,合同实施过程又必须进行的工作,应如何处理?
 
答案要点:
1.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因为现场实际情况与招标文件中描述的情况不完全相符。
2.对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款是否合理,可以按以下原则加以考虑:
⑴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⑵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款;
⑶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工程师批准执行。
3.关键是把握施工单价和施工工期变化的科学性、合理性。
4.可以按变更处理,所发生的额外费用都可以加到原合同价上去。
 
练习二:
    某建设单位(甲方)与某施工单位(乙方)订立了某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合同规定:采用单价合同,每一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增减超过10%时,需调整工程单价。合同工期为25天,工期每提前1天奖励3000元,每拖后1天罚款5000元。乙方在开工前及时提交了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图5.1 所示,并得到甲方代表的批准。

         5.1 
某工程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单位:天)
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几项事件:
事件1:因甲方提供的电源出故障造成施工现场停电,使工作A和工作B的工效降低,作业时间分别拖延2天和1天;多用人工8个和10个工日;工作A租赁的施工机械每天租赁费为560元,工作B的自有机械每天折旧费280元。
事件2:为保证施工质量,乙方在施工中将工作C原设计尺寸扩大,增加工程量16m3,该工作综合单价为87元/m3,作业时间增加2天。
事件3:因设计变更,工作E的工程量由300m3增至360m3,该工作原综合单价为65元/m3, 经协商调整单价为58元/m3
事件4:鉴于该工程工期较紧,经甲方代表同意乙方在工作G和工作I作业过程中采取了加快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使这两项工作作业时间均缩短了2天,该两项加快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费分别为2000元、2500元。
其余各项工作实际作业时间和费用均与原计划相符。
问题:
1.上述哪些事件乙方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哪些事件不能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简述其理由。
2.每项事件的工期补偿是多少天?总工期补偿多少天?
3.该工程实际工期为多少天?工期奖罚款为多少元?
4.假设人工工日单价为25元/工日,应由甲方补偿的人工窝工和降效费12元/工日,管理费、利润等不予补偿。试计算甲方应给予乙方的追加工程款为多少?
 
答案要点:
1、事件1、事件3:可以提出补偿要求;事件2、事件4不可以提出补偿要求。
2、总计工期补偿=1天。
3、实际工期为=23天,工期提前奖励款为=9000元。
4、合计追加工程款总额=14306元。
 
练习三:
    某工程项目开工之前,承包方已提交了施工进度计划,如图5.2 所示,该计划满足合同工期100天的要求。

5.2  时标网络进度计划
在上述施工进度计划中,由于工作E和工作G共用一台塔吊(塔吊原计划在开工第25天后进场投入使用)必须顺序施工,使用的先后顺序不受限制(其他工作不使用塔吊)。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要求变更设计图纸,使工作B停工10天(其他持续时间不变),业主代表及时向承包方发出通知,要求承包方调整进度计划,以保证该工程按合同工期完成。
承包方提出的调整方案及附加要求(以下各项费用数据均符合实际)如下:
1、调整方案:将工作J的持续时间压缩5天。
2、费用补偿要求:
(1)工作J压缩5天.增加赶工费25000元;
(2)塔吊闲置15天补偿:600×15=9 000(元);(600元/天为塔吊租赁费)
(3)由于工作B停工10天造成其他有关机械闲置、人员窝工等综合损失45000元。
 
问题:
1、如果在原计划中先安排工作E,后安排工作G施工,塔吊应安排在第几天(上班时刻)进场投入使用较为合理?为什么?
2、工作B停工10天后,承包方提出的进度计划调整方案是否合理? 该计划如何调整更为合理?
3、承包方提出的各项费用补偿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应批准补偿多少元?
 
答案要点:
1、  塔吊应安排在第31天(上班时刻)进场投入使用。
2、承包方提出的进度计划调整方案不合理。更合理的调整方案是:先进行工作G,后进行工作E.因为工作F的总时差为30天,这样安排不影响合同工期。
3、承包方提出的各项费用补偿:
    (1)补偿赶工费不合理,因为工作合理安排后不需要赶工(或工作J的持续时间不需要压缩5天)。
    (2)塔吊闲置补偿9000元不合理,因闲置时间不是15天,而是10天。
    (3)其他机械闲置补偿合理,人员窝工损失补偿合理。
塔吊按合理的调整方案安排时,其闲置时间比原计划安排多闲置10天,塔吊闲置补偿=6 000元。
    应批准补偿5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