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一级建造师)精讲班第34讲讲义
建设工程担保
1Z206040   建设工程担保
担保是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确保债权的实现,在债务人的信用或特定的财产之上设定的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其法律关系的特殊性表现在,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和义务)基本处于一种确定的状态,而担保的内容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即当债务人不按主合同之约定履行债务导致债权无法实现时,担保的权利和义务才能确定并成为现实。
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五种: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建设工程中经常采用的担保种类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支付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保修担保等。
lZ206041 熟悉投标担保
一、投标担保的合义
投标担保,或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保证中标后履行签订承发包合同的义务,否则,招标人将对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施工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国际上常见的投标担保的保证金数额为2%~5%。
二、投标担保的形式
投标担保可以采用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其具体的形式有很多种,通常有如下几种:
1.现金;
2.保兑支票;
3.银行汇票;
4.现金支票;
5.不可撤销信用证;
6.银行保函;
7.由保险公司或者担保公司出具投标保证书。
三、投标担保的作用
投标担保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招标人不因中标人不签约而蒙受经济损失。投标担保要确保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要撤回投标书,以及投标人在中标后保证与业主签订合同并提供业主所要求的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等。
 投标担保的另一个作用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筛选投标人的作用。 
四、《世行采购指南》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一投标保证金应当根据投标人的意愿采用保付支票、信用证或者由信用好的银行出具保函等形式。应允许投标人提交由其选择的任何合格国家的银行直接出具的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一直有效,其目的是给招标人在需要索取保证金时,有足够的时间采取行动。一旦确定不能对其授予合同,应及时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给落选的投标人。
1Z206042 熟悉履约担保
一、履约担保的合义
所谓履约担保,是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中标的投标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义务和责任的担保。
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始于工程开工之日,终止日期则可以约定为工程竣工交付之日或者保修期满之日。由于合同履行期限应该包括保修期,履约担保的时间范围也应该覆盖保修期,如果确定履约担保的终止日期为工程竣工交付之日,则需要另外提供工程保修担保。
二、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者履约担保书的形式。在保修期内,工程保修担保可以采用预留保留金的方式。
(—)银行履约保函
1.银行履约保函是由商业银行开具的担保证明,通常为合同金额的10%左右。银行保函分为有条件的银行保函和无条件的银行保函。
2.有条件的保函是指下述情形:在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由发包人或工程师出具证明说明情况,并由担保人对已执行合同部分和未执行部分加以鉴定,确认后才能收光银行保函,由发包人得到保函中的款项。建筑行业通常倾向于采用有条件的保函。
3.无条件的保函是指下述情形:在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发包人只要看到承包人违约,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就可对银行保函进行收兑。
(二)履约担保书
由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开具履约担保书,当承包人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违约时,开出担保书的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用该项担保金去完成施工任务或者向发包人支付完成该项目所实际花费的金额,但该金额必须在保证金的担保金额之内。
(三)保留金
保留金是指在发包人(工程师)根据合同的约定,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一定数目的款项,作为承包人完成其修补缺陷义务的保证。保留金一般为每次工程进度款的10%,但总额一般应限制在合同总价款的5%(通常最高不得超过10%)。一般在工程移交时,业主(工程师)将保留金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质量保修期(或“缺陷责任期满”)时,将剩下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
三、作用    
履约担保将在很大程度上促使承包商履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从而有利于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一旦承包人违约,担保人要代为履约或者赔偿经济损失。
履约保证金额的大小取决于招标项目的类型与规模,但必须保证承包人违约时,发包人不受损失。在投标须知中,发包人要规定使用哪一种形式的履约担保。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四、《世行采购指南》对履约担保的规定
工程的招标文仵要求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其金额足以抵偿借款人(发包人)在承包人违约时所遭受的损失。该保证金应当按照借款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以适当的格式和金额采用履约担保书或者银行保函形式提供。担保书或者银行保函的金额将根据提供保证金的类型和工程的性质和规模有所不同。该保证金的一部分应展期至工程竣工日之后,以覆盖截至借款人最终验收的缺陷责任期或维修期;另一种做法是,在合同规定从每次定期付款中扣留一定百分比作为保留金,直到最终验收为止。可允许承包人在临时验收后用等额保证金来代替保留金。
五、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对履约担保的规定
如果合同要求承包人为其正确履行合同取得担保时,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函之后28天内,按投标书附件中注明的金额取得担保,并将此保函提交给业主。该保函应与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货币种类及其比例相一致。当向业主提交此保函时,承包人应将这一情况通知工程师。该保函采取本条件附件中的格式或由业主和承包人双方同意的格式。提供担保的机构须经业主同意。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执行本款时所发生的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
在承包人根据合同完成施工和竣工,并修补了任何缺陷之前,履约担保将一直有效。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之后,即不应对该担保提出索赔,并应在上述缺陷责任证书发出后14天内将该保函退还给承包人。
在任何情况下,业主在按照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人,说明导致索赔的违约性质。
1Z206043 熟悉预付款担保
一、预付款担保的合义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以后,发包人往往会支付给承包人一定比例的预付款,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如果发包人有要求,承包人应该向发包人提供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担保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领取预付款之前,为保证正确、合理使用发包人支付的预付款而提供的担保。
二、预付款担保的形式
(—)银行保函
预付款担保的主要形式是银行保函。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通常与发包人的预付款是等值的。预付款一般逐月从工程付款中扣除,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也相应逐月减少。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当定期从发包人处取得同意此保函减值的文件,并送交银行确认。承包人还清全部预付款后,发包人应退还预付款担保,承包人将其退回银行注销,解除担保责任。
(二)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的其他形式
预付款担保也可由担保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或采取抵押等担保形式。
三、预付款担保的作用
预付款担保的主要作用在于保证承包人能够按合同规定进行施工,偿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全部预付金额。如果承包人中途毁约,中止工程,使发包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全部预付款,则发包人作为保函的受益人有权凭预付款担保向银行索赔该保函的担保金额作为补偿。
四、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关于预付款担保的规定
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世行采购指南》、世行贷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土建工程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采购准则》和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应用指南》中均对预付款担保作出相应规定。
1Z206044 熟悉支付担保
一、支付担保的合义
支付担保是中标人要求招标人提供的保证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的担保。
在国际上还有一种特殊的担保——付款担保,即在有分包人的情况下,业主要求承包人提供的保证向分包人付款的担保,即承包商向业主保证,将把业主支付的用于实施分包工程的工程款及时、足额地支付给分包人。在美国等许多国家的公共投资领域,付款担保是一种
法定担保。付款担保在私人项目中也有所应用。
二、支付担保的形式
支付担保通常采用如下的几种形式:
1.银行保函;
2.履约保证金;
3.担保公司担保。
发包人的支付担保应是金额担保。实行履约金分段滚动担保。支付担保的额度为工程合同总额的20%~25%。本段清算后进人下段。已完成担保额度,发包人未能按时支付,承包人可依据担保合同暂停施工,并要求担保人承担支付责任和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支付担保的作用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作用在于,通过对业主资信状况进行严格审查并落实各项担保措施,确保工程费用及时支付到位;一旦业主违约,付款担保人将代为履约。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保证向分包人付款的付款担保,可以保证工程款真正支付给实施工程的单位或个人,如果承包人不能及时、足额地将分包工程款支付给分包人,业主可以向担保人索赔,并可以直接向分包人付款。上述对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规定,对解决我国建筑市场工程款拖欠现象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四、支付担保有关规定
1。《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第41条规定了关于发包人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内容:
(1)发包人和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和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发包人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析的任务、交底的目的和任务
1Z20605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
1Z206051 掌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析的任务
一、合同分析的合义
合同分析是从合同执行的角度去分析、补充和解释合同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将合同目标和合同规定落实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和具体时间上,用以指导具体工作,使合同能符合日常工程管理的需要,使工程按合同要求实施,为合同执行和控制确定依据。
合同分析不同于招投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的分析,其目的和侧重点都不同。
合同分析往往由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或项目中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
二、合同分析的目的和作用
(—)合同分析的必要性
由于以下诸多因素的存在,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履行和实施合同前有必要进行合同分析:
1.许多合同条文采用法律用语,往往不够直观明了,不容易理解,通过补充和解释,可以使之简单、明确、清晰;
2.同一个工程中的不同合同形成一个复杂的体系,十几份、几十份甚至上百份合同之间有十分复杂的关系;
3.合同事件和工程活动的具体要求(如工期、质量、费用等),合同各方的责任关系,事、件和活动之间的逻辑关系等极为复杂;
4.许多工程小组,项目管理职能人员所涉及到的活动和问题不是合同文件的全部,而仅为合同的部分内容,全面理解合同对合同的实施将会产生重大影响;
5.在合同中依然存在问题和风险,包括合同审查时已经发现的风险和还可能隐藏着的尚未发现的风险;
6.合同中的任务需要分解和落实;
7.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会有许多争执,在分析时就可以预测预防。
(二)合同分析的作用
合同分析的目的和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分析合同中的漏洞,解释有争议的内容
在合同起草和谈判过程中,双方都会力争完善,但仍然难免会有所疏漏,通过合同分析,找出漏洞,可以作为履行合同的依据。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双方有时也会发生争议,往往是由于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一致所造成的,通过分析,就合同条文达成一致理解,从而解决争议。在遇到索赔事件后,合同分析也可以为索赔提供理由和根据。
2.分析合同风险,制定风险对策
不同的工程合同,其风险的来源和风险量的大小都不同,要根据合同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3.合同任务分解、落实在实际工程中,合同任务需要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工程小组或部门、人员,要将合同中的任务进行分解,将合同中与各部分任务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明确,然后落实到具体的工程小组或部门、人员身上,以便于实施与检查。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析的内容
合同分析,在不同的时期,为了不同的目的,有不同的内容,通常有以下几个方面。
(—)合同的法律基础
即合同签订和实施的法律背景。通过分析,承包人了解适用于合同的法律的基本情况(范围,特点等),用以指导整个合同实施和索赔工作。对合同中明示的法律应重点分析。
(二)承包人的主要任务
1.承包人的总任务,即合同标的。承包人在设计、采购、制作、试验、运输、土建施工、安装、验收、试生产、缺陷责任期维修等方面的主要责任,施工现场的管理,给业主的管理人员提供生活和工作条件等责任。
2.工作范围。它通常由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工程说明、技术规范所定义。工程范围的界限应很清楚,否则会影响工程变更和索赔,特别对固定'总价合同。
在合同实施中,如果工程师指令的工程变更属于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则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如果工程变更超过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则可向业主提出工程变更的补偿要求。
3.关于工程变更的规定。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变更程序非常重要,通常要作工程变更工作流程图,并交付相关的职能人员。
工程变更的补偿范围,通常以合同金额一定的百分比表示。通常这个百分比越大,承包人的风险越大。
工程变更的索赔有效期,由合同具体规定,一般为28天,也有14天的。一般这个时间越短,对承包人管理水平的要求越高,对承包人越不利。
(三)发包人的责任
这里主要分析发包人(业主)的合作责任。其责任通常有如下几方面。
1.业主雇用工程师并委托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业主的部分合同责任。
2.业主和工程师有责任对平行的各承包人和供应商之间的责任界限作出划分,对这方
面的争执作出裁决,对他们的工作进行协调,并承担管理和协调失误造成的损失。
3.及时作出承包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决策,如下达指令、履行各种批准手续、作出认可、答复请示,完成各种检查和验收手续等。
4.提供施工条件,如及时提供设计资料、图纸、施工场地、道路等。
5.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及时接收已完工程等。
(四)合同价格
对合同的价格,应重点分析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所采用的计价方法及合同价格所包括的范围;
2.工程量计量程序,工程款结算(包括进度付款、竣工结算、最终结算)方法和程序;
3.合同价格的调整,即费用索赔的条件、价格调整方法,计价依据,索赔有效期规定;
4.拖欠工程款的合同责任。(五)施工工期在实际工程中,工期拖延极为常见和频繁,而且对合同实施和索赔的影响很大,所以要特别重视。
(六)违约责任
如果合同一方未遵守合同规定,造成对方损失,应受到相应的合同处罚。通常分析:
1.承包人不能按合同规定工期完成工程的违约金或承担业主损失的条款;
2.由于管理上的疏忽造成对方人员和财产损失的赔偿条款;
3.由于预谋或故意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处罚和赔偿条款等;
4.由于承包人不履行或不能正确的履行合同责任,或出现严重违约时的处理规定;
5.由于业主不履行或不能正确的履行合同责任,或出现严重违约时的处理规定,特别是对业主不及时支付工程款的处理规定。
(七)验收,移交和保修
验收包括许多内容,如材料和机械设备的现场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等。
在合同分析中,应对重要的验收要求、时间、程序以及验收所带来的法律后果作说明。
竣工验收合格即办理移交。移交作为一个重要的合同事件,同时又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它表示:
1.业主认可并接收工程,承包人工程施工任务的完结;
2.工程所有权的转让;
3.承包人工程照管责任的结束和业主工程照管责任的开始;
4.保修责任的开始;
5.合同规定的工程款支付条款有效。
(八)索赔程序和争执的解决
它决定着索赔的解决方法。这里要分析:
1.索赔的程序;
2.争议的解决方式和程序;
3.仲裁条款。包括仲裁所依据的法律、仲裁地〃点、方式和程序、仲裁结果的约束力等。
1Z206052    掌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交底的目的和任务
合同和合同分析的资料是工程实施管理的依据。合同分析后,应向各层次管理者作“合同交底”,即由合同管理人员在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分析、解释和说明的基础上,通过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和各个工程小组学习合同条文和合同总体分析结果,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规定、管理程序,了解合同双方的合同责任和工作范围,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等,使大家都树立全局观念,使各项工作协调一致,避免执行中的违约行为。
在传统的施工项目管理系统中,人们十分重视图纸交底工作,却不重视合同分析和合同交底工作,导致各个项目组和各个工程小组对项目的合同体系、合同基本内容不甚了解,影响了合同的履行。
项目经理或合同管理人员应将各种任务或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小组、人员或分包单位。合同交底的目的和任务如下:
1.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理解;
2.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程小组或分包人;
3.将工程项目和任务分解,明确其质量和技术要求以及实施的注意要点等;
4.明确各项工作或各个工程的工期要求;
5.明确成本目标和消耗标准;
6.明确相关事件之间的逻辑关系;
7.明确各个工程小组(分包人)之间的责任界限;
8.明确完不成任务的影响和法律后果;
9.明确合同有关各方(如业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和义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的控制
1Z206053 掌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的控制
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要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与控制,并加强工程变更管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一、施工合同跟踪
合同签订以后,合同中各项任务的执行要落实到具体的项目经理部或具体的项目参与人员身上,承包单位作为履行合同义务的主体,必须对合同执行者(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参与人)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控制,确保合同义务的完全履行。
施工合同跟踪有两个方面的合义。一是承包单位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对合同执行者(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参与人)的履行情况进行的跟踪、监督和检查,二是合同执行者(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参与人)本身对合同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的跟踪、检查与对比。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二者缺一不可。对合同执行者而言,应该掌握合同跟踪的以下方面。
(—)合同跟踪的依据
合同跟踪的重要依据是合同以及依据合同而编制的各种计划文件;其次还要依据各种实际工程文件如原始记录、报表、验收报告等;另外,还要依据管理人员对现场情况的直观了解,如现场巡视、交谈、会议、质量检查等。
(二)合同跟踪的对象
1.承包的任务
(1)工程施工的质量,包括材料、构件、制品和设备等的质量,以及施工或安装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等等;
(2)工程进度,是否在预定期限内施工,工期有无延长,延长的原因是什么,等等;
(3)工程数量,是否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有无合同规定以外的施工任务,等等;
(4)成本的增加和减少。
2.工程小组或分包人的工程和工作
可以将工程施工任务分解交由不同的工程小组或发包给专业分包完成,工程承包人必须对这些工程小组或分包人及其所负责的工程进行跟踪检查、协调关系,提出意见、建议或警告,保证工程总体质量和进度。对专业分包人的工作和负责的工程,总承包商负有协调和管理的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所以专业分包人的工作和负责的工程必须纳人总承包工程的计划和控制中,防止因分包人工程管理失误而影响全局。
3.业主和其委托的工程师的工作
(1)业主是否及时、完整地提供了工程施工的实施条件,如场地、图纸、资料等;
(2)业主和工程师是否及时给予了指令、答复和确认等;
(3)业主是否及时并足额地支付了应付的工程款项。
二、合同实施的偏差分析
通过合同跟踪,可能会发现合同实施中存在着偏差,即工程实施实际情况偏离了工程计划和工程目标,应该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纠正偏差,避免损失。
合同实施偏差分析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产生偏差的原因分析
通过对合同执行实际情况与实施计划的对比分析,不仅可以发现合同实施的偏差,而且可以探索引起差异的原因。原因分析可以采用鱼刺图、因果关系分析图(表)、成本量差、价差、效率差分析等方法定性或定量地进行。
(二)合同实施偏差的责任分析
即分析产生合同偏差的原因是由谁引起的,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责任分析必须以合同为依据,按合同规定落实双方的责任。
(三)合同实施趋势分析
针对合同实施偏差情况,可以采取不同的措施,应分析在不同措施下合同执行的结果与趋势,包括:
1.最终的工程状况,包括总工期的延误、总成本的超支、质量标准、所能达到的生产能力(或功能要求)等;
2.承包商将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如被罚款、被清算,甚至被起诉,对承包商资信、企业形象、经营战略的影响等;
3.最终工程经济效益(利润)水平。
三、合同实施偏差处理
根据合同实施偏差分析的结果,承包商应该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调整措施可以分为:
1.组织措施,如增加人员投人,调整人员安排,调整工作流程和工作计划等;
2.技术措施,如变更技术方案,采用新的高效率的施工方案等;
3.经济措施,如增加投入,采取经济激励措施等;
4.合同措施,如进行合同变更,签订附加协议,采取索赔手段等。
四、工程变更管理
工程变更一般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对施工的程序、工程的内容、数量、质量要求及标准等做出的变更。
(—)工程变更的原因
工程变更一般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业主新的变更指令,对建筑的新要求。如业主有新的意图,业主修改项目计划、削减项目预算等。
2.由于设计人员、监理方人员、承包商事先没有很好地理解业主的意图,或设计的错误,导致图纸修改。  
3.工程环境的变化,预定的工程条件不准确,要求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变更。
4.由于产生新技术和知识,有必要改变原设计、原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或由于业主指令及业主责任的原因造成承包商施工方案的改变。
5.政府部门对工程新的要求,如国家计划变化、环境保护要求、城市规划变动等。
6.由于合同实施出现问题,必须调整合同目标或修改合同条款。
(二)工程变更的范围
根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工程变更的内容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改变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
2.改变任何工作的质量和性质;
3.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删减任何工作,但要交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5.任何永久工程需要的任何附加工作、工程设备、材料或服务;
6.改动工程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根据我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工程质量标准等其他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其中设计变更包括: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三)工程变更的程序 
根据统计,工程变更是索赔的主要起因。由于工程变更对工程施工过程影响很大,会造成工期的拖延和费用的增加,容易引起双方的争执,所以要十分重视工程变更管理问题。
一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都有关于工程变更的具体规定。工程变更一般按照如下程序。
1.提出工程变更
根据工程实施的实际情况,以下单位都可以根据需要提出工程变更:
(1)承包商;
(2)业主方;
(3)设计方。
2.工程变更的批准
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应该交与工程师审查并批准;由设计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应该与业主协商或经业主审查并批准;由业主方提出的工程变更,涉及到设计修改的应该与设计单位协商,并一般通过工程师发出。工程师发出工程变更的权力,一般会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通常在发出变更通知前应征得业主批准。
3.工程变更指令的发出及执行
为了避免耽误工程,工程师和承包人就变更价格和工期补偿达成一致意见之前有必要先行发布变更指示,先执行工程变更工作,然后再就变更价格和工期补偿进行协商和确定。工程变更指示的发出有两种形式: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一般情况下要求用书面形式发布变更指示,如果由于情况紧急而来不及发出书面指示,承包人应该根据合同规定要求工程师书面认可。
根据工程惯例,除非工程师明显超越合同权限,承包人应该无条件地执行工程变更的指示。即使工程变更价款没有确定,或者承包人对工程师答应给予付款的金额不满意,承包人也必须一边进行变更工作,一边根据合同寻求解决办法。
(四)工程变更的责任分析与补偿要求
根据工程变更的具体情况可以分析确定工程变更的责任和费用补偿。
1.由于业主要求、政府部门要求、环境变化、不可抗力、原设计错误等导致的设计修改,应该由业主承担责任;由此所造成的施工方案的变更以及工期的延长和费用的增加应该向业主索赔。
2.由于承包人的施工过程、施工方案出现错误、疏忽而导致设计的修改,应该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3.施工方案变更要经过工程师的批准,不论这种变更是否会对业主带来好处(如工期缩短、节约费用)。
由于承包人的施工过程、施工方案本身的缺陷而导致了施工方案的变更,由此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长应该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业主向承包人授标前(或签订合同前),可以要求承包人对施工方案进行补充、修改或做出说明,以便符合业主的要求。在授标后(或签订合同后)业主为了加快工期、提高质量等要求变更施工方案,由此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可以向业主索赔。
由于工程变更所导致的索赔的计算办法见本书1Z206060的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