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一级建造师)精讲班第31讲讲义
建设工程施工技标的程序和要求
1Z206012 掌握建设工程施工技标的程序和要求
一、研究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取得投标资格,获得投标文件之后的首要工作就是认真仔细地研究招标文件,充分了解其内容和要求,以便有针对性地安排投标工作。
研究招标文件的重〃点应放在投标者须知、合同条款、设计图纸、工厂范围及工程量表土,还要研究技术规范要求,看是否有特殊的要求。
投标人应该重点注意招标文件中的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是招标人向投标人传递基础信肩、的文件,包括工程概况、招标内容、招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报价的原则、招投标时间安排等关键的信息。
首先,投标人需要注意招标工程的详细内容和范围,避免遗漏或多报。
其次,还要特别注意投标文件的组成,避免因提供的资料不全而被作为废标处理。例如,曾经有一资信良好著名的企业在投标时因为遗漏资产负债表而失去了本来非常有希望的中标机会。在工程实践中,这方面的先例不在少数。
还要注意招标答疑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等重要时间安排,避免因遗忘或迟到等原因而失去竞争机会。
(二)投标书附录与合同条件
这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可能标明了招标人的特殊要求,即投标人在中标后应享受的权利、所要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等,投标人在报价时需要考虑这些因素。
(三)技术说明
要研究招标文件中的施工技术说明,熟悉所采用的技术规范,了解技术说明中有无特殊施工技术要求和有无特殊材料设备要求,以及有关选择代用材料、设备的规定,以便根据相应的定额和市场确定价格,计算有特殊要求项目的报价。
(四)永久性工程之外的报价补充文件
永久性工程是指合同的标的物——建设工程项目及其附属设施,但是为了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不同的业主还会对于承包商提出额外的要求。这些可能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和设施的拆除,工程师的现场办公室及其各项开支、模型、广告、工程照片和会议费用等。如果有的话,则需要将其列人到工程总价中去、弄清一切费用纳人工程总报价的方式,以免产生遗漏从而导致损失。
二、进行各项调查研究
在研究招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需要开展详细的调查研究,即对招标工程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进行调查,这些都是工程施工的制约因素,必然会影响到工程成本,是投标报价所必需考虑的,所以在报价前必须了解清楚。
(一)市场宏观经济环境调查
应调查工程所在地的经济形势和经济状况,包括与投标工程实施有关的法律法规、劳动力与材料的供应状况、设备市场的租赁状况、专业施工公司的经营状况与价格水平等。
(二)工程现场考察和工程所在地区的环境考察
要认真地考察施工现场,认真调查具体工程所在地区的环境,包括一般自然条件、施工条件及环境,如地质地貌、气候、交通、水电等的供应和其他资源情况等。
(三)工程业主方和竞争对手公司的调查
业主、咨询工程师的情况,尤其是业主的项目资金落实情况9参加竞争的其他公司与工程所在地的工程公司的情况,与其他承包商或分包商的关系。参加现场踏勘与标前会议,可以获得更充分的信息。
三、复核工程量
有的招标文件中提供了工程量清单,尽管如此,投标者还是需要进行复核,因为这直接影响到投标报价以及中标的机会。例如,当投标人大体上确定了工程总报价以后,可适当采用报价技巧如不平衡报价法,对某些工程量可能增加的项目提高报价,而对某些工程量可能减少的可以降低报价。
对于单价合同,尽管是以实测工程量结算工程款,但投标人仍应根据图纸仔细核算工程量,当发现相差较大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要求澄清!
对于总价固定合同,更要特别引起重视,工程量估算的错误可能带来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因为总价合同是以总报价为基础进行结算的,如果工程量出现差异,可能对施工方极为不利。对于总价合同,如果业主在投标前对争议工程量不予更正,而且是对投标者不利的情况,投标者在投标时要附上声明:工程量表中某项工程量有错误,施工结算应按实际完成量计算。
承包商在核算工程量时,还要结合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弄清工程量中每一细目的具体内容,避免出现在计算单位、工程量或价格方面的错误与遗漏。
四、选择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报价的基础和前提9也是招标人评标时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有什么样的方案,就有什么样的人工_机械与材料消耗,就会有相应的报价。因此,必须弄清分项工程的内容、工程量、所包合的相关工作、工程进度计划的各项要求、机械设备状态、劳动与组织状况等关键环节,据此制定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应由投标人的技术负责人主持制定,主要应考虑施工方法、主要施工机具的配置、各工种劳动力的安排及现场施工人员的平衡、施工进度及分批竣工的安排、安全措施等。施工方案的制定应在技术、工期和质量保证等方面对招标人有吸引力,同时又有利于降低施工成本。
(1)要根据分类汇总的工程数量和工程进度计划中该类工程的施工周期、合同技术规范要求以及施工条件和其他情况选择和确定每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自身的施工能力来确定各类工程的施工方法。对各种不同施工方法应当从保证完成计划目标、保证工程质量、节约设备费用、降低劳务成本等多方面综合比较,选定最适用的、经济的施工方案。
(2)要根据上述各类工程的施工方法选择相应的机具设备并计算所需数量和使用周期,研究确定采购新设备、租赁当地设备或调动企业现有设备。
(3)要研究确定工程分包计划。根据概略指标估算劳务数量,考虑其来源及进场时间安排。注意当地是否有限制外籍劳务的规定。另外,从所需劳务的数量,估算所需管理人员和生活性临时设施的数量和标准等。
(4)要用概略指标估算主要的和大宗的建筑材料的需用量,考虑其来源和分批进场的时间安排,从而可以估算现场用于存储、加工的临时设施(例如仓库、露天堆放场、加工场地或工棚等)。
(5)根据现场设备、高峰人数和一切生产和生活方面的需要,估算现场用水、用电量,确定临时供电和排水设施;考虑外部和内部材料供应的运输方式,估计运输和交通车辆的需要和来源;考虑其他临时工程的需要和建设方案;提出某些特殊条件下保证正常施工的措施,例如排除或降低地下水以保证地面以下工程施工的措施;冬季、雨季施工措施以及其他必须的临时设施安排,例如现场安全保卫设施,包括临时围墙、警卫设施、夜间照明等,现场临时通信联络设施等。
五、投标计算
投标计算是投标人对招标工程施工所要发生的各种费用的计算。在进行投标计算时,必须首先根据招标文件复核或计算工程量。作为投标计算的必要条件,应预先确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此外,投标计算还必须与采用的合同计价形式相协调。
六、确定投标策略
正确的投标策略对提高中标率并获得较高的利涧有重要作用。常用的投标策略又以信誉取胜、以低价取胜、以缩短工期取胜、以改进设计取胜或者以现金或特殊的施工方案取胜等。不同的投标策略要在不同投标阶段的工作(如制定施工方案、投标计算等)申体现和贯彻。
七、正式投标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标书的准备与填报之后,就可以向招标人正式提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时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注意投标的截止日期
招标人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日就是提交标书最后的期限。投标人在招标截止日之前所提交的投标是有效的,超过该日期之后就会被视为元效投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拒收。
(二)投标文件的完备性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投标不完备或投标没有达到招标人的要求,在招标范围以外提出新的要求,均被视为对于招标文件的否定,不会被招标人所接受。投标人必须为自己所投出的标负责,如果中标,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所阐述的方案来完成工程,这其中包括质量标准、工期与进度计划、报价限额等基本指标以及招标人所提出的其他要求。
(三)注意标书的标准
标书的提交要有固定的要求,基本内容是:签章、密封。如果不密封或密封不满足要求,投标是无效的。投标书还需要按照要求签章,投标书需要盖有投标企业公章以及企业法人的名章(或签字)。如果项目所在地与企业距离较远,由当地项目经理部组织投标,需要提交企业法人对于投标项目经理的授权委托书。
(四)注意投标的担保
通常投标需要提交投标担保,有关投标担保有关事宜,见LZ208040的有关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谈判与签约
1Z206013 掌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谈判与签约
一、合同订立的程序
与其他合同的订立程序相同,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也要采取要约和承诺方式。根据《招标投标法》对招标、投标的规定,招标、投标、中标的过程实质就是要约、承诺的一种具体方式。招标人通过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或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为要约邀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内容在约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为要约;招标人通过评标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为承诺;招标人和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订立书面合同时,合同成立并生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往往要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在明确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双方即可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有关条款展开谈判,直到最终签订合同。
二、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谈判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工程内容和范围的确认
招标人和中标人可就招标文件中的某些具体工作内容进行讨论,修改、明确或细化,从而确定工程承包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在谈判中双方达成一致的内容,包括在谈判讨论中经双方确认的工程内容和范围方面的修改或调整,应以文字方式确定下来,并以“合同补遗”或“会议纪要”方式作为合同附件,并明确它是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对于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建筑物、家具、车辆以及各项服务,也应逐项详细地予以明确。
(二)关于技术要求、技术规范和施工技术方案
一双方尚可对技术要求、技术规范和施工技术方案等进行进一步讨论和确认,必要的情况下甚至可以变更技术要求和施工方案。
(三)关于合同价格条款
依据计价方式的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一般在招标文件中就会明确规定合同将采用什么计价方式,在合同谈判阶段往往没有讨论的余地。但在可能的情况下,中标人在谈判过程中仍然可以提出降低风险的改进方案。
(四)关于价格调整条款
对于工期较长的建设工程,容易遭受货币贬值或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可能给承包人造成较大损失。价格调整条款可以比较公正地解决这一承包人无法控制的风险损失。无论是单价合同还是总价合同,都可以确定价格调整条款,即是否调整以及如何调整等。可以说,合同计价方式以及价格调整方式共同确定了工程承包合闶的实际价格,直接影响着承包人的经济利益。在建设工程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费用增加的几率远远大于费用减少的几率,有时最终的合同价格调整金额会很大9远远超过原定的合同总价,因此承包人在投标过程中,尤其是在合同谈判阶段务必对合同的价格调整条款予以充分的重视。
(五)关于合同款支付方式的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付款分四个阶段进行,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退还保留金。关于支付时间、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审批程序等有很多种可能的选择,并且可能对承包人的成本、进度等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因此,合同支付方式的有关条款是谈判的重要方面。
(六)关于工期和维修期
中标人与招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工期,或者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工期,并考虑工程范围和工程量的变动而产生的影响来商定一个确定的工期。同时,还要明确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双方可根据各自的项目准备情况、季节和施工环境因素等条件洽    商适当的开工时间。
对于具有较多的单项工程的建设工程项目,可在合同中明确允许分部位或分批提交业主验收(例如成批的房屋建筑工程应允许分栋验收;分多段的公路维修工程应允许分段验收;分多片的大型灌溉工程应允许分片验收等等),并从该批验收时起开始计算该部分的维修期,以缩短承包人的责任期限,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利益。
双方应通过谈判明确,由于工程变更(业主在工程实施中增减工程或改变设计等)、恶劣的气候影响,以及种种“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无法预料的工程施工条件的变化”等原因对工期产生不利影响时的解决办法,通常在上述情况下应该给予承包人要求合理延长工期的权利。
合同文本中应当对维修工程的范围、维修责任及维修期的开始和结束时间有明确的规定,承包人应该只承担由于材料和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等不符合合同规定而产生的缺陷。承包人应力争以维修保函来代替业主扣留的保留金。与保留金相比,维修保函对承包人有利,主要是因为可提前取回被扣留的现金,而且保函是有时效的,期满将自动作废。同时,它对业主并无风险,真正发生维修费用,业主可凭保函向银行索回款项。因此,这一作法是比较公平的。维修期满后,承包人应及时从业主处撤回保函。
(七)合同条件中其他特殊条款的完善
主要包括:关于合同图纸;关于违约罚金和工期提前奖金;工程量验收以及衔接工序和隐蔽工程施工的验收程序;关于施工占地;关于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和基础资料;关于工程交付;预付款保函的自动减额条款等等。
三、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最后文本的确定和合同签订
(一)合同风险评估
在签订合同之前,承包人应对合同的合法性、完备性、合同双方的责任、权益以及合同风险进行评审、认定和评价。
(二)合同文件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文件构成:合同协议书;工程量及价格;合同条件,包括合同一般条件和合同特殊条件;投标文件;合同技术条件(合图纸);中标通知书;双方代表共同签署的合同补遗(有时也以合同谈判会议纪要形式);招标文件;其他双方认为应该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对所有在招标投标及谈判前后各方发出的文件、文字说明、解释性资料进行清理。对凡是与上述合同构成内容有矛盾的文件,应宣布作废。可以在双方签署的《合同补遗》中,对此做出排除性质的声明。
(三)关于合同协议的补遗
在合同谈判阶段双方谈判的结果一般以《合同补遗》的形式,有时也可以以《合同谈判纪要》形式,形成书面文件。
同时应该注意的是,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必须遵守法律。对于违反法律的条款,即使由合同双方达成协议并签了字,也不受法律保障。
(四)签订合同
对方在合同谈判结束后,应按上述内容和形式形成一个完整的合同文本草案,经双方代表认可后形成正式文件。双方核对无误后,由双方代表草签,至此合同谈判阶段即告结束。此时,承包人应及时准备和递交履约保函,准备正式签署施工承包合同。
练习
1.按规定应该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一般应采用(  )方式。
A.公开招标
B.邀请招标
C.议标
D.发标
答案:A
 
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至少在(  )国家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A.一家
B.两家
C.三家
D.五家
答案:A;
 
3.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  )
个工作日。
A.5
B.7
C.14
D.21
答案:A;
 
4.评审中的初步评审包括(    )。
A.投标资格的审查
B.投标文件完整性的审查
C.投标担保的有效性
D.和招标文件是否有显著的差异和保留
E.招标书的技术方案的先进性
答案:A B C D
 
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施工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1Z206020 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
 
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涉及的建设任务很多,往往需要许多单位共同参与,不同的建设任务往往由不同的单位分别承担,这些参与单位与业主之间应该通过合同明确其承担的任务和责任以及所拥有的权利。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的规模和特点的差异,不同项目的合同数量可能会有很大的差别,大型建设项目可能会有成百上千个合同。但不论合同数量的多少,根据合同中的任务内容来划分,有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咨询合同、代理合同等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咨询合同等属于委托合同。
1.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即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商定的勘察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即发包人与设计人就完成商定的工程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建设工程施工,是指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建设工程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的施工活动。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即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施
工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4.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物资包括建筑材料和设备等。建筑材料和设备的供应一般需要经过订货、生产(加工)、运输、储存、使用(安装)等各个环节,经历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物资采购合同分建筑材料采购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是指采购方(发包人或者承包人)与供货方(物资供应公司或者生产单位)就建设物资的供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5.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是建设单位(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委托监理人承担工程监理业务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6.咨询服务,根据其咨询服务的内容和服务的对象不同又可以分为多种形式。咨询服务合同是由委托人与咨询服务的提供者之间就咨询服务的内容、咨询服务方式等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7.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代理活动有工程代建、招投标代理等,委托人应该就代理的内容、代理人的权限、责任、义务以及权利等与代理人签订协议。
以下主要分析施工承包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以及工程监理合同等的主要内容。
LZ2206021   掌握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施工总承包合同和施工分包合同之分。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发包人是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或取得建设项目,总承包资格的项目总承包单位,在合同中一般称为业主或发包人。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承包人是承包单位,在合同中一般称为承包人。
施工分包合同又有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和劳务作业分包合同之分。分包合同的发包人一般是取得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承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一般仍沿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的名称,即仍称为承包人。而分包合同的承包人一般是专业化的专业工程施工单位或劳务作业单位,在分包合同中一般称为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
在国际工程合同中,业主可以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选择某个单位作为指定分包商,指定分包商一般应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接受承包人的管理和协调。 
一、施工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为了规范和指导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行为,国际工程界许多著名组织(如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AIA——美国建筑师学会、AGC——美圄总承包商会、ICE——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世界银行等)都编制了指导性的合同示范文本,规定了合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对引导和规范建设行为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1999年12月24日颁发了修改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该文本适用于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等工程。
针对各种工程中普遍存在专业工程分包的实际情况,为了规范管理,减少或避免纠纷,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3年又发布了《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 2003- 0213)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 2003- 0214)。
各种建设工程项目之间的差异性很大,因此,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颁布了专门的合同文本。如交通部颁布《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其中包合合同文本;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0年颁布了修订的《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 2000 0208);等等。
 
施工承包合同文件1-6
二、施工承包合同文件
(—)各种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一般都由以下3部分组成:
1.协议书;
2.通用条款;
3.专用条款;
(二)构成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除了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以外,一般还应该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有关的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网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等。
(三)作为施工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上述各个文件,其优先顺序是不同的,解释合同文件优先顺序的规定一般在合同通用条款内,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专用条款内进行调整。原则上应把文件签署日期在后的和内容重要的排在前面,即更加优先。以下是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优先顺序:
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有关的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等。
发包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优先顺序。
(四)各种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一般包括:
1.词语定义与解释;
2.合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包括代表业主利益进行监督管理的监理人员的权力和职责;
3.工程施工的进度控制;
4.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
5.工程施工的费用控制;
6.施工合同的监督与管理;
7.工程施工的信息管理; 
8.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
9.施工安全管理与风险管理等。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99-02O1)的词语定义与解释中,对工程师做了专门定义,明确为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师可以根据需要委派代表,行使合同中约定的部分权力和职责。
(五)施工承包合同中发包方的责任与义务
发包人的责任与义务有许多,最主要的有:
1.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现场和施工用地;
2.提供其他施工条件,包括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有关水文地质勘探资料和地下管线资料,提供现场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有关资料,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提供图纸等其他与合同工程有关的资料;
4.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5.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本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6.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7.按合同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8.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
9.按合同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验收。
(六)施工承包合同中承包方的责任与义务
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是: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完成施工任务;
3.按合同要求的工期完成并交付工程;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负责保修期内的工程维修;
7.接受发包人、工程师或其代表的指令;
8.负责工地安全,看管进场材料、设备和未交工工程;
9.负责对分包的管理,并对分包方的行为负责;
10.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11.安全施工,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12.保持现场整洁;
13.按时参加各种检查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