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Z205042 熟悉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的措施
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污染主要包括对施工场界内的污染和对周围环境的污染b对施工场界内的污染防治属于职业健康问题;而对周围环境的污染防治是环境保护的问题。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的防治、水污染的防治、噪声污染的防治、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以及文明施工措施等。
一、大气污染的防治
(—)大气污染物的分类
大气污染物的种类有数千种,已发现有危害作用的有100多种,其中大部分是有机物。大气污染物通常以气体状态和粒子状态存在于空气中。
1.气体状态污染物
气体状态污染物具有运动速度较大,扩散较快,在周围大气中分布比较均匀的特点。气体状态污染物包括分子状态污染物和蒸汽状态污染物。
(1)分子状态污染物:指在常温常压下以气体分子形式分散于大气中的物质,如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
(2)蒸汽状态污染物:指在常温常压下易挥发的物质,以蒸汽状态进人大气,如机动车尾气、沥青烟中合有的碳氢化合物等。
2.粒子状态污染物
粒子状态污染物又称固体颗粒污染物,是分散在大气中的微小液滴和固体颗粒,粒径在0.01~100um之间,是一个复杂的非均匀体。通常根据粒子状态污染物在重力作用下的沉降特性又可分为降尘和飘尘。
(1)降尘:指在重力作用下能很快下降的固体颗粒,其粒径大于10um。
(2)飘尘:指可长期飘浮于大气中的固体颗粒,其粒径小于10um。飘尘具有胶体的性质,故又称为气溶胶,它易随呼吸进人人体肺脏,危害人体健康,故称为可吸人颗粒。
(二)施工现场空气污染的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垃圾渣土要及时清理出现场。
2.高大建筑物清理施工垃圾时,要使用封闭式的容器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严禁凌空随意抛撒。
3.施工现场道路应指定专人定期洒水清扫,形成制度,防止道路扬尘。
4.对于细颗粒散体材料(如水泥、粉煤灰、白灰等)的运输、储存要注意遮盖、密封,防止和减少飞扬。
5.车辆开出工地要做到不带泥砂,基本做到不洒土、不扬尘,减少对周围环境污染。
6.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枯草、各种包装物等废弃物品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7.机动车都要安装减少尾气排放的装置,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8,工地茶炉应尽量采用电热水器。若只能使用烧煤茶炉和锅炉时,应选用消烟除尘型茶炉和锅炉,大灶应选用消烟节能回风炉灶,使烟尘降至允许排放范围为止。
9.大城市市区的建设工程已不容许搅拌混凝土。在容许设置搅拌站陶工地,应将搅拌站封闭严密,并在进料仓上方安装除尘装置,采用可靠措施控制工地粉尘污染。
10.拆除旧建筑物时,应适当洒水,防止扬尘。
二、水污染的防治
(—)水污染物主要来源
1.工业污染源:指各种工业废水向自然水体的排放。
2.生活污染源:主要有食物废渣、食油、粪便、合成洗涤剂、杀虫剂、病原微生物等。
3.农业污染源:主要有化肥、农药等。
施工现场废水和固体废物随水流流入水体部分,包括泥浆、水泥、油漆、各种油类、混凝土添加剂、重金属、酸碱盐、非金属无机毒物等。
(二)废水处理技术
废水处理的目的是把废水中所合的有害物质清理分离出来。废水处理可分为化学法、物理方法、物理化学的方法及生物法。
1.物理法:利用筛滤、沉淀、气浮等方法。
2.化学法:利用化学反应来分离、分解污染物,或使其转化为无害物质的处理方法。
3.物理化学方法:主要有吸附法,反渗透法,电渗析法。
4.生物法:生物处理法是利用微生物新陈代谢功能,将废水中成溶解和胶体状态的有机污染物降解,并转化为无害物质,使水得到净化。
(三)施工过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
1.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2.施工现场搅拌站废水,现制水磨石的污水,电石(碳化钙)的污水必须经沉淀池沉淀合格后再排放,最好将沉淀水用于工地洒水降尘或采取措施回收利用。
3.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如采用防渗混凝土地面、铺油毡等措施。使用时,要采取防止油料跑、冒、滴、漏的措施,以免污染水体。
4.施工现场100人以上的临时食堂,污水排放时可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清理,防止污染。
5.工地临时厕所,化粪池应采取防渗漏措施。中心城市施工现场的临时厕所可采用水冲式厕所,并有防蝇、灭蛆措施,防止污染水体和环境。
6.化学用品、外加剂等要妥善保管,库内存放,防止污染环境。
三、噪声污染的防治
(—)噪声的分类与危害
(1)噪声按照振动性质可分为气体动力噪声、机械噪声、电磁性噪声。
(2)按噪声来源可分为交通噪声(如汽车、火车、飞机等)、工业噪声(如鼓风机、汽轮机、冲压设备等)、建筑施工的噪声(女口打桩机、推土机、混凝土搅拌机等发出的声音)、社会生活噪声(高音喇叭、收音机等)。
(3)噪声的危害:噪声是一类影响与危害非常广泛的环境污染问题。噪声环境可以干扰人的睡眠与工作、影响人的心理状态与情绪,造成人的听力损失,甚至引起许多疾病。此外噪声对人们的对话干扰也是相当大的。
(二)施工现场噪声的控制措施
噪声控制技术可从声源、传播途径、接收者防护等方面来考虑。
1.声源控制
(1)声源上降低噪声,这是防止噪声污染的最根本的措施。
(2)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代替高噪声设备与加工工艺,如低噪声振捣器、风机、电动空压机、电锯等。
(3)在声源处安装消声器消声,即在通风机、鼓风机、压缩机、燃气机、内燃机及各类排气放空装置等进出风管的适当位置设置消声器。
2.传播途径的控制
(1)吸声:利用吸声材料(大多由多孔材料制成)或由吸声结构形成的共振结构(金属或木质薄板传孔制成的空腔体)吸收声能,降低噪声。
(2)隔声:应用隔声结构,阻碍噪声向空间传播,将接受者与噪声声源分隔。隔声结构包括隔声室、隔声罩、隔声屏障、隔声墙等。
(3)消声:利用消声器阻止传播。允许气流通过的消声降噪是防治空气动力性噪声的主要装置。如对空气压缩机、内燃机产生的噪声等。
(4)减振降噪:对来自振动引起的噪声,通过降低机械振动减小噪声,如将阻尼材料涂在振动源上,或改变振动源与其他刚性结构的连接方式等。
3.接收者的防护
让处于噪声环境下的人员使用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减少相关人员在噪声环境中的暴露时间,以减轻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4.严格控制人为噪声
(1)进人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喊叫、无故甩打模板、乱吹哨,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最大限度的减少噪声扰民。
(2)凡在人口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时,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晚10点到次日早6
点之间停止强噪声作业。确系特殊情况必须昼夜施工时,尽量采取降低噪声措施,并会同建设单位找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或当地居民协调,出安民告示,求得群众谅解。
(三)施工现场噪声的限值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LZ523-90)的要求,对不同施工作业的噪声限值见教材表LZ205042所示。在工程施工中,要特别注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的限值,尤其是夜间禁止打桩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