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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204030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
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涉及到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临理单位、供应商等多方主体的活动,他们各自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的不同实施任务和质量责任。因此,为了有效进行系统、全面的质量控制,必须由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总负责单位,负责质量控制系统的建立和运行,实施质量目标的控制。图1Z204030反映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子系统和建设项目质量控制系统、承包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之间的相互关系。
1Z204031掌握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构成
这里所称的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在实践中可能有多种叫法,不尽一致,也没有统一规定。常见的叫法有“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体系”、“质量管理系统”、“质量控制网络”、“质量管理网络”、“质量保证系统”等等。例如,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第5.2.4条规定:“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应审核以下内容: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由此可见,《监理规范》中已经使用了“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三个不同的体系名称。而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质量控制,除承包单位和监理机构外,业主、分包商及供货商的质量责任和控制职能仍然必须纳人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系统。因此,这个系统无论叫什么名称,其实质的内容和作用是一致的。需要强调的则是要正确理解这类系统的性质、范围、结构、特点以及建立和运行的原理并加以应用。
一、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性质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既不是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或质量保证体系,也不是工程承包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或质量保证体系,而是建设工程项目目标控制的一个工作系统,具有下列性质:
1.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是以工程项目为对象,由工程项目实施的总组织者负责建立的面向对象开展质量控制的工作体系。
2.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组织的一个目标控制体系,它与项目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等目标控制体系,共同依托于同一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
3.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根据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而建立,随着建设工程项目的完成和项目管理组织的解体而消失,因此,是一个一次性的质量控制工作体系,不同于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
二、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范围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范围,包括:按项目范围管理的要求,列人系统控制的建设工程项目构成范围;项目实施的任务范围,即由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或若干阶段进行定义;项目质量控制所涉及的责任主体范围。
(—)系统涉及的工程范围
系统涉及的工程范围,一般根据项目的定义或工程承包合同来确定。具体说可能有以下三种情况:
1.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内的某一单项工程或标段工程;
3.建设工程项目某单项工程范围内的下个单位耳程。
(二)系统涉及的任务范围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服务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目标控制,因此,其质量控制的系统职能应贯穿于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和竣工验收等各个实施环节,即建设工程职目全过程质量控制的任务或若干阶段承包的质量控制任务。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所涉及的质量责任自控主体和监控主体,通常情况下包括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企业、施工企业、建设工程监理机构、材料设备供应厂商等。这些质量责任和控制主体,在质量控制系统中的地位与作用不同。承担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或材料设备供货的单位,负有直接的产品质量责任,属质量控制系统中的自控主体;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对各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活动行为和活动结果实施监督控制的组织,称质量监控主体,如业主、项目监理机构等。
三、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结构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一般情况下形成多层次、多单无的结构形态,这是由其实施任务的委托方式和合同结构所决定的。
(—)多层次结构
多层次结构是相对于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系统纵向垂直分解的单项、单位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子系统。在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尤其是群体工程的建设工程项目,第一层面的质量控制系统应由建设单位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建立,在委托代建、委托项目管理或实行交钥匙式工程总承包的情况下,应由相应的代建方项目管理机构、受托项目管理机构或工程总承包企业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建立。第二层面的质量控制系统,通常是指由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总负责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等建立的相应管理范围内的质量控制系统。第三层面及其以下是承担工程设计、施工安装、材料设备供应等各承包单位的现场质量自控系统,或称各自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系统纵向层次机构的合理性是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目标!控制责任和措施分解落实的重要保证。
(二)多单无结构
多单无结构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总体系统下,第二层面的质量控制系统及其以下的质量自控或保证体系可能有多个。这是项目质量目标、责任和措施分解的必然结果。|
四、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特点
如前所述,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是面向对象而建立的质量控制工作体系,它和建筑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按照GB/T19000标准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有如下的不同点。
(一)建立的目的不同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只用于特定的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而不是用于建筑企业或组织的质量管理,即建立的目的不同。
(二)服务的范围不同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涉及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所有的质量责任主体,而不只是某一个承包企业或组织机构,即服务的范围不同。
(三)控制的目标不同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控制目标是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标准,并非某一具体建筑企业或组织的质量管理目标,即控制的目标不同。
(四)作用的时效不同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组织系统相融合;是一次性的质量工作系统,并非永久性的质量管理体系,即作用的时效不同。
(五)评价的方式不同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有效性一般由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吝组织者进行自我评
价与诊断,不需进行第三方认证,即评价的方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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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建立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建立,实际上就是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总目标的确定和分
解过程,也是建设工程项目各参与方之间质量管理关系和控制责任的确立过程。为了保证、质量控制系统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必须明确系统建立的原则、内容、程序和主体。
一、建立的原则
实践经验表明,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建立,遵循以下原则对于质量目标的总体规划、分解和有效实施控制是非常重要的。
(—)分层次规划的原则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分层次规划,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总组织者(建设单位或代建制项目管理企业)和承担项目实施任务的各参与单位,分别进行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不同层次和范围的规划。
(二)总目标分解的原则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总目标的分解,是根据控制系统内工程项目的分解结构,将程项目的建设标准和质量″总体目标分解到各个责任主体,明示于合同条件,由各责任主体制定出相应的质量计划,确定其具体的控制方式和控制措施。
(三)质量责任制的原则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建立,应按照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的规定,界定各方的质量责任范围和控制要求。
(四)系统有效性的原则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应从实际出发,结合项目特点、合同结构和项目管理组织系统的构成情况,建立项目各参与方共同遵循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并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
二、建立的程序
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建立过程,一般可按以下环节依次展开工作。
(一)确立系统质量控制网络
首先明确系统各层面的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负责人。一般应包括承担项目实施任务的项目经理(或工程负责人)、总工程师,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以形成明确的项目质量控制责任者的关系网络架构。
(二)制定系统质量控制制度
包括质量控制例会制度、协调制度、报告审批制度、质量验收制度和质量信息管理制度等。形成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管理文件或手册,作为承担建设工程项目实施任务各方主体共同遵循的管理依据。
(三)分析系统质量控制界面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质量责任界面,包括静态界面和动态界面。一般说静态界面根据法律法规、合同条件、组织内部职能分工来确定。动态界面是指项目实施过程设计单位之间、施工单位之间、设计与施工单位之间的衔接配合关系及其责任划分,必须通过分析研究,确定管理原则与协调方式。
(四)编制系统质量控制计划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总组织者,负责主持编制建设工程项目总质量计划,并根据质量控制系统的要求,部署各质量责任主体编制与其承担任务范围相符的质量计划,并按规定程序完成质量计划的审批,作为其实施自身工程质量控制的依据。
三、建立的主体
按照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性质、范围和主体的构成,一般情况下其质量控制系统应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建立。在分阶段依次对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等任务进行分别招标发包的情况下,通常应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负责建立,各承包企业根据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要求,建立隶属于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设计项日、施工项目、采购供应项目等质量控制子系统(可称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具体实施其质量责任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和目标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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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运行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建立,为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提供了组织制度方面的保证。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运行,实质上就是系统功能的发挥过程,也是质量活动职能和效果的控制过程。然而,质量控制系统要能有效地运行,还有赖于系统内部的运行环境和运行机制的完善。
一、运行环境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运行环境,主要是指以下几方面力系统运行提供支持的管理关系、组织制度和资源配制的条件。
(一)建设工程的合同结构
建设工程合同是联系建设工程项目各参与方的纽带,只有在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结构合理、质量标准和责任条款明确,并严格进行履约管理的条件下,质量控制系统的运行才能成为各方的自觉行动。
(二)质量管理的资源配置
质量管理的资源配置,包括专职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的配置;以及实施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所必需的设备、设施、器具、软件等物质资源的配置。人员和资源的合理配置是质量控制系统得以运行的基础条件。
(三)质量管理的组织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程序性文件的建立,为质量控制系统各个环节的运行,提供必要的行动指南、行为准则和评价基准的依据,是系统有序运行的基本保证。
二、运行机制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运行机制,是由一系列质量管理制度安排所形成的内在能力。运行机制是质量控制系统的生命,机制缺陷是造成系统运行无序、失效和失控的重要原因。因此,在系统内部的管理制度设计时,必须予以高度的重视,防止重要管理制度的缺失、制度本身的缺陷、制度之间的矛盾等现象出现,才能为系统的运行注入动力机制、约束机制、反馈机制和持续改进机制。
(一)动力机制
动力机制是建设工程项曰质量控制系统运行的核心机制,它来源于公正、公开、公平的竞争机制和利益机制的制度设计或安排。这是因为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是由多主体参与的价值增值链,只有保持合理的供方及分供方等各方关系,才能形成合力,是建设工程项目成功的重要保证。
(二)约束机制
没有约束机制的控制系统是无法使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的,约束机制取决于各主体内部的自我约束能力和外部的监控效力。约束能力表现为组织及个人的经营理念、质量意识、职业道德及技术能力的发挥;监控效力取决于建设工程项目实施主体外部对质量工作的推动和检查监督。两者相辅相成,构成了质量控制过程的制衡关系。
(三)反馈机制
运行的状态和结果的信息反馈9是对质量控制系统的能力和运行效果进行评价,并及时做出处置提供决策依据。因此,必须有相关的制度安排,保证质量信息反馈的及时和准确,保持质量管理者深人生产第一线,掌握第上手资料,才能形成有效的质量信息反馈机制。
(四)持续改进机制
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不同的层面、不同的范围和不同的主体间,应用PD-CA循环原理,即计划、实施、检查和处置的方式展开质量控制,同时必须注重抓好控制点的设置,加强重点控制和例外控制,并不断寻求改进机会、研究改进措施。这样才能保证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不断完善和持续改进,不断提高质量控制能力和控制水平。
练习:
1.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活力在于它的运行机制,而运行机制的核心是(
) A.动力机制;B.比较机制;C.约束机制;D.反馈机制。
标准答案:a
解 析: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活力在于它的运行机制,而运行机制的核心是动力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