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机电设备招标评标
一、机电设备招标评标的程序和主要内容
机电产品等设备供货评标的特点是对合格标书进行评审比较时,不仅要看所报价 格的高低,还要考虑招标单位在货物运抵现场过程中可能要支付的其他费用,以及设备在评审预定的寿命期内可能投入的运营和管理费多少。如果投标人所报的设备价格 较低,但运营费很高时,仍不符合以最合理价格采购的原则。货物采购评标,一般采 用评标价法或打分法。
评标过程也分为初评和详评两个阶段进行。初评即对投标书的响应性是否符合招 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亦称符合性评审);详评包括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两部分,只有技术评审合格的投标书,才进行价格比较。
(一)符合性评审
符合性评审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1.投标人的合格性
(1)是否是合格的独立法人。
(2)投标文件有关各项要求签字处是否经过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人签署。
2.投标保证金
(1)金额是否达到要求。
(2)若提供的是保函,有效性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出具保函的银行资格是否 符合要求。
3.资格证明文件
4.经营范围
超出经营范围的投标书是不能接受的。
5.业绩
6.对商务条款的响应
主要审查交货期、质量保证期、付款条件和方式、适用的法律和仲裁等。允许投 标书中的响应存在一定偏离,但这种偏离必须是可以接受的,或通过澄清明确后是可以接受的。原则是接受这种偏离对其他投标人不会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也不会影响投 标价的排序,否则应予淘汰。
7.其他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各种资料是否齐全,如资质等级证书、ISO认证材料、最近 三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等。
(二)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主要考察所提供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以及技术指标的响应性等。对投标 书中的主要技术指标,不能简单地看其“有”或“无”,比较时也不应用“接受”、 “满足”这类模糊的用词,应进行量化比较,而且应提供响应的证明资料。
(三)价格比较
经过技术评审合格的投标书,进入价格评审和比较。
二、设备评标的经评审最低投标价珐
(一)综合评标价法
综合评标价法是指以投标价为基础,将各评审要素按预定的方法换算成相应的价 格,在原投标价上增加或扣减该值而形成评标价格。评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书为最优。采购机组、车辆等大型设备时,较多采用这种方法。
评标时,投标价格以外还需考察的因素和折算为价格的方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 方面:
1.运杂费用
发包人支付的额外费用包括运费、保险费和其他费用。换算为评标价格时,可按 照运输部门(铁路、公路、水运)、保险公司,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公布的取费标准,计算货物运抵最终目的地将要发生的费用。有时可能因投标书内说明的单件体积过大或较重,在运输超大件设备过程中还需要对道路加宽、桥梁加固所需支出的费用等。将这些可能发生的费用加到投标价上去。
2.交货期
投标人限于设备制造的生产周期,投标书内承诺的交货时间可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有出入。评标时以招标文件的“供货一览表”中规定的具体交货时间作为标准。当投标书中提出的交货期早于规定时间,一般不给予评标优惠,因为施工还不需要时的提前到货,不仅不会使发包人获得工程的提前收益,反而要增加仓储管理费和设备保养费。如果迟于规定的交货日期,但推迟的时间尚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则交货日期每延迟一周,按投标价的某一百分比(一般为0.5%)计算折算价,将其加到投标价上去。
3.付款条件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付款条件来报价,对不符合规定的投标,一般可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但在订购大型设备的招标中,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致函内提出,若采用不同的付款条件(如增加预付款或前期阶段支付款)可降低报价的方案供招标单位选择时,这一付款要求在评标时也应予以考虑。当支付要求的偏离条件在可接受范围内,应将偏离要求而给发包人增加的费用(资金利息等),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贴现率换算成评标时的净现值,加到投标致函中提出的更改报价上,作为评标价格的一部分。当投标书内提出以减少预付款金额作为给发包人的优惠条件时,如招标文件中规定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0%,而投标人仅要求支付总价的8%即可,此时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年利率计算出延迟付款后的利息,从投标价格中减去这笔金额。
4.零配件和售后服务
零配件以设备运行两年内各类易损备件的获取途径和价格作为评标要素。售后服务内容一般包括安装监督、设备调试、提供备件、负责维修、人员培训等工作,评价提供这些服务的可能性和价格。
评标时如何对待这两笔费用,要视招标文件的规定区别对待。当这些费用已要求投标人包括在投标价之内,则评标时不再考虑这些因素;若要求投标人在投标价之外单报这些费用,则应将其加到报价上。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作出上述任何一种规定,评标时应按投标书技术规范附件中由投标人填报的备件名称、数量计算可能需购置的总价格,以及由招标单位自行安排的售后服务价格,然后将其加到投标价上去。
5.设备性能、生产能力
投标设备应具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规定的生产效率。如果所提供设备的性能、生产能力等某些技术指标的保证值没有达到技术规范要求的基准参数,则每种参数比基准参数降低1%时,应以投标设备实际生产效率单位成本为基础计算,在投标价上增加若干金额。
将以上各项评审价格加到投标价上去后,累计金额即为该标书的评标价。
(二)以设备寿命周期成本为基础的评标价法
1.设备寿命期评标价法的概念
采购生产线、成套设备、车辆等除了衡量购买价格外,还要考虑运行期内各种后续费用成本,如备件、油料及燃料、维修等,如果这些费用较高时,可采用以设备寿命期成本为基础的评标价法。评标时使用的设备“寿命期”并非投标设备的设计寿命,而是为了评标时统一比较的方便预先确定的一个统一的设备评审寿命期,一般为从投产运行到第一次大修的年限。依据此期限标准再根据各投标书填写的说明情况,在投标价上加上该年限运行期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再减去寿命期末设备的残值。计算各项费用和残值时,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贴现率折算成净现值。
2.折算为评标价的要素
这种方法是在综合评标价法的基础上,加上一定运行年限内的费用作为评审价格。除了综合评标价法折算的费用外,还需以贴现值计算成现值加以调整的费用包括:
(1)估算寿命期内所需的燃料消耗费。
(2)估算寿命期内所需购买备件的费用及维修费。备件费可按投标人在技术规范附件中提供的担保数字,或过去已用过可作参考的类似设备实际消耗数据为基础,以运行时间和采购价格来计算。
(3)估算寿命期末的残值。
三、设备评标的综合评分法
当发包的设备采购合同金额较小,详细的量化评标显得不实际或不合适时,也可以采用打分法评标。
打分法是以按预先确定的评分要素重要程度确定分值比重并细化每一项的得分标准,由评标委员分别对各投标书的报价和各种服务进行评审记分,得分最高者中标。
(一)评审记分内容
评价货物采购标书优劣的因素包括:
(1)投标价格;
(2)运输费、保险费和其他费用;
(3)投标书中所报的交货期限;
(4)偏离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
(5)备件价格和售后服务;
(6)设备的性能、质量、生产能力;
(7)技术服务和培训;
(8)其他有关内容。
(二)标底
设备采购评标可以采用有标底或无标底的评审比较方法。
1.无标底的评标
由于各家产品的性能各异,往往标底不好设定。评标时按预定的评比内容对各投标书进行横向对比,单项指标比较时以各投标书中承诺指标最好者为基数,考察其他投标书的该项指标与基数的偏差度分别给予降分。应予注意的是,作为比较标准的基数是某一投标书中的某一承诺值,而非该标书中的所有值,即不是以某一投标书作为标准。如第一项要素的基数来源于A投标书,而第二项要素的基数可能取自于C投标书。
2.有标底的评标
目前国内设备评标经常采用以标底衡量的综合评分法,各项指标与标底接近者得分高。标底的内容包括标底价格、设备的主要性能指标等。这种方法通常适用于采购成熟定型的设备。
(1)标底价格。按照目前该种设备的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再下降某一百分数作为标底价格,以体现投标的竞争性。有标底价格时通常都设定以标底为衡量标准的允许偏差度上下限确定投标书人围范围,对于超过入围标准的投标书一般应予淘汰,但对标价低于标底下限且有科学合理措施的投标书,还应进行详细分析后再决定是否淘汰。 (2)标底交货期。交货期限应与施工进度计划综合考虑后确定,既不要迟于土建和安装施工的预期进度要求,也不要提前得过早。
(3)技术参数指标。应对影响设备运行效率的主要技术指标设定标底参数,过少可能对设备的评定不够全面,过多也会使评标的工作量加大很多,影响评标工作效率。
(4)相关服务费用指标。视合同包的承包范围而定,可能包括设备运杂费、维修保养费、备品备件的售后服务费、技术培训费、安装调试指导费等。
(三)评审要素分值的分配
评审要素确定后,应依据采购标的物的性质、特点、生产的通用性程度,以及各要素对采购方总投资的影响程度来具体划分权重和打分标准,既不能等同对待,也不应一概而论。目前国内设备招标分值的分配还没有统一规则,下面给出的是部分项目采用的分配比例,仅供参考。
(1)投标价,65—70分;
(2)备件价格,0—10分;
(3)技术性能、维修、运行费,0—10分;
(4)售后服务,0—5分。
总计100分。
打分法的好处是简便易行,评标考虑因素更为全面,可以将难以用金额表示的各项要素量化后进行比较,从中选出最好的标书。缺点是各评标人独立给分,对评标人的水平和知识面要求高,否则主观随意性较大。另外,加工订购招标时,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型号各异,难以合理确定不同技术性能的有关分值和每一性能应得的分数,有时甚至会忽视某一投标人设备的一些重要指标。若采用打分法评标,评分要素和各要素的分值分配均应在招标文件中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