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难点
咨询服务招标及评标
内容讲解
第十章 招投标咨询方法
第一节 概 述
一、评标组织
所谓评标,是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投标文件所进行的审查、评审和比。为了确保评标的公正性,评标不能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独自承担,应依法组成一个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织。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在专家成员中,技术专家主要负责对投标中的技术部分进行评审;经济专家主要负责对投标中的商务部分进行评审。
招标人应从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特点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评标专家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
(1)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相关招标工程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违法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委员会应该有回避更换制度。所谓回避更换制度,即指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应当回避,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予以更换。如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应于开标前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属于保密的内容,不得泄露。
二、评标原则和纪律
(一)评标原则
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应遵守以下原则:
(1)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认真审查投标文件,力求做到公平、公正、不错、不漏、不偏和不倚。
(2)全面分析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
(3)严格执行招标文件,客观公正地评审投标文件。
(4)做好评标记录。
(二)评标纪律
(1)评标活动由评标委员会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负责。
(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4)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所有工作人员不得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情况。
(5)招标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