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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参与式方法及其在社会评价中的运用
一、参与式社会评价方法概述
参与式方法是实现项目效果持续性的一种有效工具,是吸收公众参与投资项目设 计、评价和实施的一种有效方法。一般来说,参与程度越高,项目的社会风险越小。 参与对于那些当地居民和地方组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项目,如移民项目、扶贫项 目、基础设施项目、农村发展项目以及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项目,尤为重要。 参与的主要功能是: ①可以更多地了解到现有统计资料所无法提供的有关社会变迁、发展的最新情况; ②可以掌握与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不同利益相关者对项目的态度,及其可能产生的正、负影响; ③可以吸收更多人的智慧,优化原有方案; ④可以提高当地居民、机构对项目实施的责任感。
二、公众参与的主要形式
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往往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实施效果。正当的或适度的组织和个人的参与能推动项目的建设实施,不当的或过度的组织和个人参与会阻碍项目的顺利实施,甚至破坏社会秩序,影响社会正常生活。公众参与项目的主要形式从不同的侧面可以分类如下: (一)自主性参与和动员性参与 自主性参与和动员性参与,又称主动性参与和被动性参与。自主性参与是指在项目计划和实施过程中参与者主动地、自发地进行的参与,而动员性参与则是指在项目计划和实施过程中参与者在其他参与者动员或胁迫下进行的参与。 (二)组织化参与和个体化参与 组织化参与是指利益相关者以一定的组织形式进行的参与,个体化参与是指以个人方式进行的参与。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组织化参与比个体化参与往往更加富有成效。 (三)目标性参与和手段性参与 目标性参与是指在项目计划和实施过程中的参与被参与者看作是希望追求的一种特性,因此参与项目计划和实施过程自身就成了一个有价值的目标,人们进行这类参与是为了在参与中得到幸福。 (四)支持性参与和非理性参与 支持性参与是指利益相关者为了表示对政府或政策的支持和拥护而进行的参与,至少不是持反对态度的参与。非理性参与主要是指利益相关者为了表示自己的不满而进行的参与,是一种反对态度的参与。 (五)制度化参与和非制度化参与 制度化参与是指利益相关者按照制度规定的要求所进行的参与活动,制度化参与寓于合法参与之中。非制度化参与则是指参与者不按制度规定的程序或要求而进行的参与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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